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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李敖议坛哀思录

正文 第60节:三九、还是档案被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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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九、还是档案被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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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12日,我在“国防委员会”质询“国家安全局”局长薛石民上将,记录如下: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本来应该早一点请教薛局长问题,但是刚刚因为赶场去“科技及信息委员会”发言,所以很抱歉晚了,今天用一问一答方式比较简单,请问薛局长,“国家安全局”为什么#性爱小说 http://www.HXIAOSHUO.net/duanpian/1.html要求高等法院不要发表徐炳强的判决书?

    主席:请“国安局”薛局长答复。

    薛局长石民:主席、各位委员。有这回事吗?没有这回事!

    李委员敖:请你查查看有没有这回事。

    主席:请“国安局”法制组陈组长答复。

    陈组长炳林:主席、各位委员。报告委员,当初这案件起诉到法院时,法院是以机密庭来审理,而审理结束后,我们也曾经去要求过判决书,但是不管是地方法院或是高等法院,他们认为既然是机密庭审理,因此就把判决列为机密,这是我们跟地方法院还有高等法院要求判决时,法官告诉我们的,我们并没有去要求不要发表判决书。

    李委员敖:请问“国安局”有没有判决书?

    陈组长炳林:我们没有判决书,因为我们不是被告,而判决书是寄给被告跟原告的。

    李委员敖:但是地方法院的判决书都已经上网公布了,并没有秘密,依照你的说法,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也是机密,但是并没有呀!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不是机密,为什么到高等法院时判决书就变成机密?

    陈组长炳林:我们也曾经打电话到地方法院要求判决书,但是地方法院的法官说这是机密,所以不给。

    李委员敖:可是我们可以上网看到,这是怎么一回事?

    陈组长炳林:我们上网也没有看到。

    李委员敖:你们的网络恐怕需要调查一下。

    另外,报告局长,我用“报告”两字告诉你,为什么我一再强调要徐炳强这个判决书?原因是这里面涉及了关键问题,就是李登辉下命令给殷宗文局长,叫他把钱拨给“台综院”,今天你也同意按照法律程序向“台综院”追讨790万美元,相当于新台币3.1亿元,上次王副局长说两星期内你们会找律师,并且两次跟“台综院”谈判,对方愿意,也有诚意地表示要来解决这个问题,可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既然你们有权力追回这笔钱,就可以证明当初将这笔钱拨给“台综院”是错误的。谁下命令拨这笔钱?是李前“总统”。李前“总统”涉嫌贪渎罪,所以本席要告李前“总统”,但本席发现,有一项重要的证据被你们阻挡了,针对李前“总统”下令给殷宗文一事,本席所掌握的证据都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请问薛局长,你们能不能拿出这个证据?

    薛局长石民:本局似乎没有这种直接证据,因为都是以口头交代;如果有,我一定愿意提供给委员。

    李委员敖:您说是以口头交代,可是据本席了解,根据殷宗文未公布的回忆录,命令不仅是口头,且有经过批文。

    薛局长石民:我没有看到相关批文。

    李委员敖:贵局没有这项档案吗?

    薛局长石民:没有。

    李委员敖:还是档案被销毁了?

    薛局长石民:自我上任之后就没有这项档案。

    李委员敖:好的,那么本席了解这个情况。本席认为你们在拦截这件事,以使本席得不到证据去告李前“总统”。“监察院”公报刚提出要弹劾徐炳强时,已经公布了这项证据,这表示说,你们要拦也拦不住。因此本席认为,你们连“国安局”重要人物的判决书都拿不到,这在情理上说得通吗?你们有必要了解局里重要干部被收押、被判决,却连他的判决书都没有吗?

    薛局长石民:我没有拿到。

    李委员敖:你们要不要去拿?如果你们向高等法院索取,能不能要得到?

    薛局长石民:我们可以去要。

    陈组长炳林:报告委员,我们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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