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99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

正文 第831节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2011-10-2421:58:00

    【续上】

    实际上,我们对经世之学的赞美,远没有经世之学所确立的社会品质更能证明自身的伟大。

    假如西塞罗是正确的,希腊人对君主的理解——“君主的称号只能给予那种像父亲关心子女一样关心其人民的福利,使得推举他来统治的人们享有尽可能好的生活条件的统治者”,【1】便是在赞美中国王制的伟大;也如同柏拉图将最“善”的正义的赞誉给予了王制一样。

    或许并不是所有王制时代的君王,都能始终如一地像父亲关心子女一样关心人民的福利,但王制时代的土地制度——井田制,却将这种关心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均等占有土地的法则,作为保证所有百姓都可在父亲的庇护下,通过勤劳的双手去谋取自身幸福的真正的自然法则。

    这样的制度所包含的对所有人的幸福的眷顾,虽然并没有去考虑诸如正义、公平、自由、权利平等等一类观念的是非,但却基于法天则地的崇高思想,而使自然之天地成为庇护中国人在自然(自由)王国中享有西方人所关心的正义、公平、自由、权利平等一类的正义而尊严的生活的最高裁决者。

    【注1】[古罗马]西塞罗著,沈叔平等译,国家篇、法律篇,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77-78页。

    2011-10-2421:59:47

    【续上】

    或许连一般西方人都难以搞清楚的诸如正义、公平、自由、民主、权利平等一类的观念,在曾经失去过由这些美好概念构筑的生活王国的人们那里,仍然具有强烈的缅怀之情的缘故,以至于当这些观念借着西风东渐的潮流飘荡在中国的天空时,它们便充当了重建新社会秩序的重要原则和保障幸福生活的福音。

    对这些观念所代表的美好生活追求的权利,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但是,同样应该受到尊重的,是已经事实上实践了这样美好生活的中国历史。

    遗憾的是,当所有这些观念被证明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按照“前途是向才能开放的(careesareopentalebts)”原则【2】去构建政府体系和秩序体系才能予以确认时,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上的科举考试体制,却在1905年以实行新政为名废除了,以至于当孙文将考试院作为宪政共和国体的一种制度,来为国家建设遴选德才兼备之年轻才俊时,它事实上被置于空转的状态。

    【注2】[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62页。

    2011-10-2422:02:40

    【续上】

    就罗尔斯所承认的效率和公平原则兼顾的分配正义是实质性正义这一基本原则而言,中国的农业-士绅社会体系,正是一种兼具效率和公平的具有正义性质的社会。

    在这个社会体系中,以农为本、农工商并重的社会政策,给予每个人充分的职业选择自由,个人并由于职业所需而得以自由地迁徙、居住和结盟,重要的是,所有人除必须善尽社会共同体的道德责任和税赋责任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责任而构成对个人自由的剥夺。

    因个体差异所造成的财富所得差异,并不基于不平等地占有社会资源之差异而形成,也不构成对个人自由和社会权利的限制;同时,基于自律的乡村生活共同体还为调节财富差异提供了除政府之外的共同体内部的自愿援助机制。

    相对于希腊城邦社会城墙之外的奴隶和异邦人、罗马共和国财产低于1500第纳里和没有收入的无产者(具有公民身份)、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和工业时代的城市无产者而言,中国帝制时代的人民的确生活在一个为正义、公平、自由、权利平等原则支配的国度中。

    或者有人会将这样的生活状态看作是一种自然的自由体系(一种原始状态的自由环境)【3】,而不是一个政治自由体系,但普遍存在于希腊、罗马和欧洲的贵族制,却并不是中国帝制时代的主要制度特征,为打破自然贵族制(包括商业新贵)而在欧洲兴起的平等、自由、民主精神,所针对的是政治和财富均为贵族垄断的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之实,由此建立的以政治权利平等为诉求的政治自由体系,难道比自然自由体系更符合人类对正义和公平精神的追求吗?

    【注3】[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31-136页。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