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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

正文 第8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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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1321:04:05

    【续上】

    对中国式共和国来说,在土地、矿产资源、森林、水域这些基本生产资料已经由宪法明定为“全民所有”的情况下,所有以“市场机制”为主张企图将土地、矿产资源、森林、水域这些基本生产资料改变为或变相变为“私有制”的意见,都是不理智和不清楚中国历史发展逻辑的,因而将扩大而不是缩小目前已经极为严重的贫富分化。

    如政府正在强力推行的产权交易所,且将农民的土地使用经营权也拿来交易的颟顸行为,只会导致农民最后失去土地使用权及经营权,而使土地使用权再次发生高度集中于权贵和财阀的历史败象。

    ——失去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仅仅会在失去土地后变成市民吗?!

    2011-10-1321:06:17

    【续上】

    如果承认社会主义性质由其经济关系所决定,就必须同时承认,经济关系中包含着社会财富的分配关系。

    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蕴含着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必然包含的为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所产生的社会财富同样得为全民所有的结论。

    就此而言,国有企业的所有资本及其生产资料,是全民资产而不是企业的资产,国有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和财富积累,同样是人民的财富而不是企业的财富。

    假如所有国有企业的帐面资本(资产)为134万亿元的话,每个国民所分有的财富即为10万元,任何人不应当多也不应当少。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该如何处置这些属于国民全体的资产(财富)——是上市交易,是作为新事业投资,还是拿出一定比例在国民间进行发配,应当经全体国民协商一致,而不是由企业经营者自行处置或按照政府指令进行处置。

    ——企业自行处置或按政府指令处置的唯一合法前提,是企业或政府得到了人民的明确授权。

    2011-10-1321:07:38

    【续上】

    由此,保障社会主义性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制度上保障国民对国有资产运行行使集体监督权和处置权问题。

    马克思与恩格斯没有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提出过具体方案,列宁的解决方法是建立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由人民的代表来行使集体监督权和处置权。

    问题是,被马克思认定的财产的罪恶,并不会因财产由“私”化为“公”而自动消失。

    在财产公有的情况下,当人民的代表拥有国有资产的集体监督权和处置权时,必须保证代表们是纯洁无暇的天使,且有足够的管理和监督国有财产的能力,否则,人民代表的任何失职或私心,都将导致国有资产处于被滥用、或被低效率处置、或化公为私的风险之中。

    1949-1978年间乃至1978-1992年间的中国就曾经因这种性质的风险而被延误了发展,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因这种性质的风险出现而走向瓦解。

    2011-10-1321:08:50

    【续上】

    一个显而易见的教训是,仅仅保持着对社会主义及领导社会主义的政党的忠诚情感,并不能有效避免风险的出现或化解已经出现的风险。

    事实证明,当人们经历了拥有私有财产的快感体验时,制度将远比情感更可靠。

    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些已存在的事实,而假定政治上的忠诚情感永远不会背叛自己,也不能不承认任何力量都无法消弭人们对财产占有的合理**。

    在一个生活共同体里,唯一能够使绝大多数人不遭受背叛,且制约**支配一切事务的力量,只有人类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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