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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

正文 第5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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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7-1022:39:59

    【续上】

    按照戴雪的主权理论及对宪法原则的理解,不论是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还是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未遵循法律主权原则和议会主权原则,而是货真价实的政治主权原则。

    2011-07-1022:45:36

    【续上】

    支持这个判断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均以孙文和列宁的以党建国为原则建立国家政权,而不是先制定宪法、再按宪法建立国家政权【4】。

    国民党建立政府的依据,是孙文的《建国大纲》,并以建国大纲所确立的训政之原则制定《训政纲领》,再按训政纲领组织政府和行使治权。

    **建立政府的依据,是**的《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并以新民主主义及联合政府为原则,通过与民主派的政治协商,制定《共同纲领》,再按《共同纲领》组织政府和行使治权。

    二是国家法律原则基于政党的政治思想和主义。

    国民党将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作为法律最高原则,并将法律原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放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政治会议(名义上是国民大会、参政会、参政院),而不是政府架构中的立法院。

    **将新民主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及民主集中制)作为法律最高原则,并将法律原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放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名义上是**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会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三是议会虽然被赋予了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但国民党的国民大会为非常设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亦非常设机关,与西方通行的议会机关之立法职权也存在实质差别。

    【注4】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一个关键的历史背景需要清楚:美国依靠成文宪法作为成立国家的政治基础。而对中国来说,国家早已存在,近代所面临的实质问题,不是要建立一个国家,而是要确立一个国体。

    2011-07-1022:47:07

    【续上】

    就以上三点而言,与欧美相比较,反而国民党的中华民国政府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两者存在着更多的相似之处。

    这个原因其实很明确,就是国民党政府的建国原则来源于孙文从列宁那里学来的以党建国思想;**政府的建国原则直接来源于列宁及斯大林的以党建国政治实践。

    2011-07-1022:49:24

    【续上】

    但两者也有重要的不同。

    国民党以西方正统的自由民主主义为其思想渊源,并以全体国民为政治基础,经济上未区分私有制和公有制的不同,只是受孙文节制资本民生主义的影响而将重工业置于国家管理之下,其他经济领域以私有制为主。

    **以反西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为其思想渊源,并以四个阶级联盟之内的人民为政治基础,经济上将公有制经济作为优先发展的经济部门,而对私有制之农民个体经济、手工业者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

    另一个重大的不同是,国民政府在形式上采取了行政权、立法权、监察权、司法权、考试权五权分立机关的政策,且多少带有行政权、立法权和监察权相互制衡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形式上未对三权分立原则予以特别的设计,只是确立了法院独立审判、检察院行使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检举的原则。

    2011-07-1022:51:25

    【续上】

    弄清楚了这些相同和不同之后,便不难回答张先生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了。

    中国的宪政实践的确不是完全遵循成文宪法的规范,它存在着一套自己的规范程序。

    这套规范程序,就是以党建国,自然要以党治国;

    要保证以党治国之效力,应保证政党对政府及其国家军事力量的全面领导,即政权和军权必须置于党权之下,并由政党行使立法原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从而推动各项事业不偏离政党依据建国目标所确定的发展方向。

    这既是建国之党的政治责任,也是建国之党确保履行政治责任之必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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