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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

正文 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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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2510:29:23

    2、宣示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及制定资政院、省谘议局章程

    迫于内外压力及立宪舆论,清廷于1906年9月1日明诏《宣示预备立宪谕》,谕令将在准备完善后实行宪法。此谕令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国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诏大信?固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5】

    此谕令对宪政的理解基本上是准确的,即实行宪法,取决公论,明定权限,财用及政务公之于黎庶。

    而宪政的核心在于明定君权、民权。

    对此,谕令的立场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此大权应指事涉主权之权而不是“大小”之权,属于君权之权力;而庶政应指教育、财用、政务、武备、巡警等国内行政,可公诸民权。

    谕令所谓预备立宪的含义,是指从官制入手进行政体改革,同时厘定法律,推行新政,作为预备立宪之基础。

    但是对立宪之具体时期含糊其词,只说数年后“妥议立宪实行期限”,这不免使倡言立宪的开明派心生疑虑。

    不过清廷也以议定官制表明它在行动。

    11月颁布中央官制设立方案,对旧内阁进行裁撤并调,内阁及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民政部(之前为巡警部)、度支部(原户部)、礼部(合并太常、光禄、鸿胪寺)、陆军部(原兵部,原练兵处、太仆寺并入,海军部及军咨府未设前职能在陆军部)、法部(原刑部)、大理院(原大理寺)、理藩部(原理藩院)等1阁11部政府体制确立。

    一个仿行现代政府的中央政府体制,总算有了样子,并使王制和帝制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到此终结。

    【5】夏新华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2011-03-2510:32:30

    (续上)

    不明确立宪具体日期,官制议定也给人换汤不换药的感受,这是慈禧的不智,也表明慈禧立宪并非出于真心。

    当然,反对立宪的御史刘汝骥、内阁学士文海等的反对意见,以及一些大臣(如于式枚)所持的渐进立宪主张,或许也对慈禧的决心有所影响。

    但慈禧也不是全然将预备立宪作为政治游戏,她应是抱着且走且看的态度,异常谨慎的对待立宪改制而已;不然,她不会在1907年8月,谕令将1905年底设立的“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了(按:史家也称制宪局),其目的是在资政院未设之前,专办宪政,以重责成。

    而袁世凯于是年7月请求再次派大臣赴日德考察宪政的奏折,则为慈禧慎重对待预备立宪、缓解皇族宗亲在立宪问题上的分歧,起了“事缓则圆”的作用(按:考察考察再定吧)。

    随后,1907年9月和10月,清廷又颁布《设资政院谕》和《着各省速设谘议局谕》。

    谕令明言,因“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但各省“亦应有采取舆论之所,俾其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并为资政院储材之阶。”

    在中央政府设资政院以筹备议院,在省设谘议局以布行地方自治之政,对预备立宪来说,不失为务实可行之策。

    2011-03-2510:44:41

    (续上)

    经过近一年准备,1908年7月8日,资政院院章之总纲、选举两章奏准颁行。

    又一年,总纲及选举(改为议员)两章重新修订,并增订了职掌、资政院与行政衙门之关系、资政院与各省谘议局之关系、资政院与人民之关系、会议、纪律、秘书厅官制、经费各章,总计10章65条及附则2条。

    随之又颁布了《资政院选举章程》、《议事细则》、《分股办事细则》、《资政院旁听规则》、《各部院衙门官互选资政院议员详细规则》等。

    1908年7月下旬,还颁行了《谘议局章程》和《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等。

    1906年《宣示预备立宪谕》颁发后,康有为为不落人后,是年10月,宣布将保皇会改名为国民宪政会。

    1906年12月,国内郑孝胥、张骞、汤寿潜对清廷立宪颇欣喜,12月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会。

    在这一背景下,梁启超暂停《新民丛报》,结束与《民报》的论战,转而组织政党性质的“政闻社”(1907年10月17日)。

    他按照自己对宪政的理解,提出了政闻社所持主义的四大纲:

    (1)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

    (2)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

    (3)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

    (4)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6】

    梁启超运作政闻社,将清廷恼恨的康有为排斥在外,表明他与清廷明显的合作倾向;但孙文一派革命党人却嘲笑他在与朝廷**【7】,表现出极度的反感情绪。

    但梁启超不为革命党人的情绪所动,将政闻社一些成员秘密送回国内,与国内支持立宪的各种力量联络,积极地推动社会贤达、学生和海外团体,要求早日成立议会和立即颁布宪法。

    在梁启超和国内张骞等人的推动下,各省一时之间出现了几十个“宪友会”。

    这些宪友会代表纷纷前往北京,请求早日颁行宪法。部分满族旗人也加入到这个行列,慈禧不得不于1908年8月27日颁发《钦定宪法大纲》以作应付,并以“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的方式,将制宪时间明确为此后的第9年,即1917年(光绪四十二年),目的是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可控制制宪过程。

    【6】李剑农著,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7】徐中约著,计秋枫等译,中国近代史,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年。政闻社成立会上,梁启超刚刚讲了开场白,革命党人张继、金刚、陶成章等,便率人砸了梁启超的场子,闹得成立会不欢而散。此参见:李剑农著,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革命党人何苦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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