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99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正文 第56节
- 2011-03-1801:04:23
【8】被广泛指责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起因于秦始皇针对学者(主要是儒学研究者)们的“是古非今”言论,采取的粗暴的惩戒措施。秦令规定:
(1)超过六十天未自行焚毁家中儒书的人脸上刺记号并罚做苦工,
(2)两个人以上谈论儒书的人处决,是古非今的人全家斩首。
当这个惩戒措施引起道家方士侯生、卢生等的非议时,又采取了更粗暴的措施,将所有京畿地区(咸阳)的儒家、道家、法家博士3000多人圈禁,调查他们是否有讽刺皇帝的言论,其中罪状确凿的460人被坑杀。(坑杀比例为15%,高于1957年知识分子被定为右派的比例(约13%)。
对秦始皇那样拥有无上权力和无上能力的人来说,这些措施尽管粗暴,实际上并不比前苏联时期处决思想异己的手段更应受到谴责。
之所以秦始皇因此而背上最坏的暴君名声二千年之久,实在是他的行为得罪了儒学的一群博士,而这群博士在焚书坑儒后,仍然可以到国家图书馆中(百家思想经典被保存的地方)继续着他们对儒学的研究和传播,并为后世培养了大批靠钻研儒学而升官发财的人。
2011-03-1801:09:21
(续上)
不管如何评价独尊儒术的是非,都不能不承认确立儒学为主流思想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
它不仅作为主流社会意识,为帝制国体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也使产生于王制时期的重视道德和礼乐教化的社会传统,传承到了帝制时代,从而构成了中国文明传承的思想基础,并由此使自己超越了帝制,而成为匡正帝制国体的思想力量。
这种力量来源于儒家思想和主要以奉行儒学圣王之道为主的知识分子(士子),对天下为公信念的坚持和这种思想本身的道德感染力。
正是这种强大的道德力量,使帝制国体在经历了汉末外戚专权、三**阀混战、魏晋豪门贵族挑战、五胡乱华、南北朝混战等重大内外挑战之后,能够重新组织起一个完整而统一的国家政权(隋及唐王朝)。
魏文帝时,改汉代以地方察举为中央委派官员察举,将贤良方正人才分九品选任,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但在魏晋及南北朝时期,由于豪门望族常对察举施加影响,被选中的官员大多为豪门权贵子弟,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现象。
为消除九品中正制的弊端,隋代时,文帝杨坚将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政府,并废除九品中正制,采取分科考试方式选拔官员。
607年,炀帝杨广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士。
后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科举制正式创立。
2011-03-1801:14:43
(续上)
在经历了东汉末期之后400多年的社会动荡,士子群体因其道德自律精神和对仁德社会理想的追求,而获得了超越官僚体系的独立存在性,它甚至也超越了帝制政权的继替,而成为重组国家政权的独立社会力量。
而这种独立力量的载体——知识分子群体,则以中国社会共同体道德化身的身份,连接着皇室和庶民,并通过将庶民的社会权利诉求,转化为对皇权的道德自律要求的方式,维系着帝制国体的道德合法性。
在发挥这种作用的时候,士子群体判断是否支持帝制政权的重要标准,主要是“天下为公”的社会大同理想和仁德政治原则。
2011-03-1801:23:15
(续上)
唐代奉行儒家治世原则,以儒学经典及其道德伦理原则作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标准,并完善了隋代的科举取士制度。
唐太宗、高宗、武则天时期,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恩准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及音韵)、明算(算学)等。
高宗时,明经、进士两科,成常科的主要科目,并延续下来。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的考试为试策,内容为经义或时务,且进士科重诗赋,明经科重帖经和墨义【9】。
这种以儒家经典知识和文学素养为考试内容的分科取士制度,将儒家倡导的道德实践的前提,置于系统掌握儒家经典知识之上,为帝制国体确立了人才选拔的智力成就标准。
当然,科举制对个人智力的尊重,并不仅仅是熟读经书那样简单的理解,它对进士所要求的,还有对平日声誉的考察和诗赋等体现个人才华及性情的阅览。而进士及第后也不像明清那样可以立即出仕,还要经吏部定期考选才能出仕,一般按十选一的原则选仕,要求极高【10】。
武则天时又开设了武举。
【9】唐代帖经:从经书中任选一行(句),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或留一句的中间几字,由试者写出上下文。今天的大学考试,老师们喜欢出填空题,大概与此有关。
唐代墨义:要求试者对经文之义,以笔试答题,有30-50条。这是大学的简答题。呵呵
唐代诗赋:要求试者作一诗一赋两篇。今天的研究生考试,可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10】唐朝进士科每年一举,每举2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40人。因此每年从进士中选拔任官的不过2-4人。唐朝初期政府大小官员约900人左右。大量的低级官员还得靠乡里推举或孝廉考察产生。
山东一个地方规定,对父母不孝者不能升官,这个规定不错啊。
2011-03-1802:41:26
(续上)
科举考试为平民学子(士子)凭借智力成就进达仕途打开了方便之门。
一个以智力成就为主向天下英才平等开放的帝制官僚体系,在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上确立起来,它体现的是孔子“学而优则仕”的主张。——孔子还有一句,叫做“仕而优则学”。
在宋代,唐朝的科举制被全盘接受,并将规模扩大,文举和武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其主要原因是宋家皇帝疑心较重,希望通过带有皇帝恩宠的进士取士制度,强化士大夫官员对皇室效忠的情感,同时抑制皇室成员的政治参与度。
元代曾一度中断科举,因为蒙古人不喜欢整天咬文嚼字的儒生,将儒生列为南人(生活在长江以南的南宋的汉人)工、匠、娼、儒、丐中的第四位,身份比娼妓还低。元后期恢复了科举,估计是入主中原一段时间后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
明代重新恢复了科举,并将朱熹《四书集注》作为考试的内容标准,使科举走向了知识的教条。
而在明代以前,科举并不是选拔官吏的唯一途径,但明代由于大力推广学校体制,才使科举成了读书人当官的唯一途径。
唐代科举制、宋代科举制和明代科举制中,进士科的异同见表。
2011-03-1802:58:14
上表注释:
(1)唐代的五经九义:唐朝在京城设立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三所高级学校,学生主要学习由政府选定的儒家经典,如
“五经正义”:诗经、书经、易经、春秋、礼经;
对应的书籍分别为:毛诗正义、尚书正义、周易正义、左传正义、公羊正义、豰梁正义、仪礼正义、周礼正义、礼记正义九种,称五经九义。
(2)宋代的大经和兼经:王安石变法后,科举考试改为以王安石编撰的《三经新义》(即《诗义》、《书义》、《周礼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等为大经;《论语》《孟子》为兼经。
(3)明代四书:明朝考试内容以朱熹著述的《四书集注》为主,四书即《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此即我所称的两本语录、两篇议论文。
(4)宋代的荫子制:台省六品以上官、其他五品以上官,三年南郊大礼时,科获得一次荫子机会;品级最低者可荫子或孙1人为仕,品级最高者最多可荫6人,且不限宗人、外戚、门客及家庭医生。
另外大臣致仕时有“致仕恩泽”,可荫若干人,甚至死后有“遗表恩泽”,可荫若干人。
这导致宋朝的闲官冗职特别多,甚至官奉供给成为严重的财政负担。这一制度为明清两代沿袭。
赵光胤甚至留给子孙一个密约:“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新皇帝在继任时可独自开阅这个誓约,对文士大臣和言事官尊重至极。
(5)经义试与八股文:形成于明太祖,并在清朝沿袭的八股文,顾炎武在《日知录.试文格式》中说:“‘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
宋时科举考试“经义”一科的文体,以经书中的文句命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中的义理。
到明时经义应试文体,应遵破题、承题、起讲、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之定式。
文章起处先以两句概括题旨,谓之破题;
接着以数句加以申说,谓之承题;
再以一段总括题义,谓之起讲;
而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则要求分八股,每股一段,第一与二为提比,第三与四为虚比,第五与六为中比,第七与八为后比,每比两段应符合对偶要求,即须两两相对;
最后以数句单语结笔,谓之大结。
明时经义试要求八个作答,实际上是命题式标准化作文,与古赋、诏、诰、表试等要求一样,有辞章要求,且要求小楷工写。
清时乡试(合格秀才为举人)及会试(会试取中者称贡士)考试分三场,分别是经义、策问和诗赋。经义试以八股文作答,策问和诗赋非八股。
2011-03-1802:59:30
作者:早晚听海回复日期:2011-03-1802:32:19
--------------
谢听海兄!你也是夜猫子啊
2011-03-1810:19:43
(续上)
宋代以降,因科举制的发展,帝制官僚体系中几乎全部是饱读经学诗书的儒家士大夫官员了,以至于到了清代(鸦片战争之前),经各级科举而获得士子身份的人多达110万之巨【11】。
而科举制存续的1300年间,共有9万余人(98749人)取得进士功名,约750人取得状元(殿元、鼎元)称号,这将近10万人的高级知识分子,成为支撑帝制国体的重要政治力量。
不断壮大的读书人群体,对帝制国体的演进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是儒家思想作为官方正统思想的地位得到巩固;
二是来自民间的精英分子,逐渐改变了皇族和世袭贵族对社会权力的垄断形态,到宋代时,由于赵氏皇家采取了对皇室内亲和外戚贬抑的政策,读书人构成了帝制官僚体系的主体,并成为制约皇室内亲和外戚专权的主要力量;
三是拓展了帝制政权的权力基础,特别是中央政府中出身寒门的士大夫,与坚持儒家社会大同理想的乡间士绅群体之间的思想、道德和情感联系,使帝制在“天下为公”和“天下为私”的冲突——农民自治共同体的社会大同理想和皇室权欲之私的冲突——中得以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