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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会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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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自夸,奥巴马确实是一个超强力的战士。冰@火!中文

    他的实力能在尚武的蛮族当中号称第一,可不是单靠吹牛吹出来的。

    虽然我个人很推崇萨克,觉得贾培恩的剑术也很厉害,但是奥巴马估计一个人能够一次性打赢十个萨克,三个贾培恩。不过这个当然要设个前提,那就是萨克不能够分散开在超远距离用弓箭,而贾培恩也不能够发动剑技,单纯比较武术的话,人类和蛮人相比,简直被完爆。

    而对于这样的奥巴马,我还赋予了他作为神之勇士相应的力量。

    什么,你说我的那套把戏是骗人的?

    嘛,一开始的灼烧药丸确实是骗人的,不过后来我发现蛮人的身体具有类似我对于毒药耐性的特异处之后,就积极地在他们身上展开了名为“试炼”的实验。

    当然,他们的情况跟我不太一样,他们并不是抗毒,而是身体的本身有着惊人的恢复能力。举例来说,前一天操练留下的刀疤,隔天就会消失,快的几乎赶上我治疗膏的效果,而且给他们喂毒,只要克制剂量,尽管前一个钟头痛的死去活来,过两三个钟头就跟没事了一样,我有一次还狠狠心喂了肠穿肚烂草,结果你懂的,那个勇士不幸——卒。

    而奥巴马的身体素质无疑是这些人当中最杰出,于是我做了和莉莉娅达鲁勇者计划类似的东西,只不过我达鲁调配出来的东西,比莉莉娅的杀人毒药要靠谱多了。

    经过这么多天的药性试验,奥巴马可谓是脱胎换骨。

    眼前,帕金斯和奥巴马已经战成一团,矮人国王的优势在于,他那把比他身高还长的重剑,配合他坚如磐石的重心,就像是一台稳扎稳打的推土机。我从来不敢小瞧矮人的力量以及他们制作出来的武器,可以这么说,奥巴马只要正面地捱到帕金斯这么一击,就算他的力量不逊于对方,粗陋的猎刀也会瞬间被矮人大剑斩断,对奥巴马造成直接的伤害,所以窍门在于如何躲开矮人国王的攻击,利用大剑收势的破绽突进给对方猛烈的一击。

    但问题出来了,举个不好听的比方,这个帕金斯就像是个身负尖刺不停旋转的陀螺。

    你要考虑到,矮人的身高不及野蛮人的一半,也就是说,帕金斯这个目标很小,但是他的大剑攻击和守备的范围都相当宽广,贸然的进攻只会被对方弹开,并且留给对手机会。

    不过蛮族毕竟是常年在树林荒郊靠捕猎为生的种族,他们的生存方式铸就了他们的性格,坚韧,隐忍,极具耐心。

    在找到能够给予对方致命一击之前,他们通常是隐藏自己,观察对手,等待着机会。

    如果说矮人和蛮族在力量上还不分轩轾,但是在这份耐心上,帕金斯国王还是矮人当中最糟糕的。

    他过早的进攻给了奥巴马一个机会,奥巴马此刻单手扶地,一手藏着匕首类似于野兽的进攻姿势不是胡乱做出来的。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我也感觉到很奇怪,但是观察他们狩猎之后,我发现了一件事,相比于手脚分工鲜明的人类,矮人,精灵这些种族,蛮族人的四肢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他们可以用手支撑着走路,用脚爬树,甚至握住武器杀人。

    奥巴马发力的很有技巧,如果你观察的仔细,你会看见他一开始全身肌肉很放松,但当他意识到危险的瞬间,肌肉骤然发力,这对于我们人类是根本做不到的,或者说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但是奥巴马这副强韧的身躯,又在我无数药剂洗练之下,他的爆发力只能用恐怖形容。

    不只是挥剑而就的帕金斯,就连在场的其他矮人国王,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奥巴马消失了?

    不,他已经在消失的一瞬间就出现在了帕金斯国王的身后。

    这让人会误以为瞬间移动的魔法,是因为我个人动态视力不足造成的。

    以前安洛斯以及海军上将雷欧纳德都快得让我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但是论及速度,前面身为人类的两位,依旧达不到奥巴马的水准。

    虽然看不到,但是练习的时候我有作为教练在旁看他放慢速度的动作拆解,实际上,在帕金斯国王挥剑过来的一瞬间,奥巴马右脚的小腿发力向左侧移,在重心开始倾斜的那0.01秒的瞬间,落下的左脚跟腱又有一个向前俯冲的动作,然后是迅速转向,绕到对手的身后,然后发起攻击。

    这样无视反作用力的动作即便是安洛斯以及雷欧纳德能够做到,但是这会严重地损伤他们的肌肉,这里我只想强调的就是,奥巴马身体的坚韧,还有,他的速度!

    但是当他挥舞着猎刀,眼睛中闪着寒芒盯着帕金斯国王的时候我就有了预感,他想要以神之勇者的身份干掉这个亵渎神灵的家伙。

    “不要杀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喊声起了作用,奥巴马中途挥出猎刀的手顿住,这种强刹住惯性和力量的能力令人惊叹,他改手为脚,将帕金斯国王像一个球一样用力地踹飞了出去。

    我敢说,即便是皮糙肉厚的矮人挨着一下也绝不好受,不过帕金斯国王倒也没飞太远,被一面看不见的气墙托了回来。

    奥巴马脚跟一点,又想要发力,但我抢着在他冲出去之前下了命令。

    “够了,回来。”

    既然已经找回了面子,就没必要再争下去,若是真干掉对方的国王,或者见血了,总会烙下嫌隙的。

    只是这场失利让心高气傲的矮人国王很不服气,大声嚷嚷着还没比完,要继续。

    “够了!”阿穆丁的声音加大了力度,一百七十多岁高龄的老国王声如洪钟,震得耳朵嗡嗡发响,击败帕金斯是一回事,但是这家伙绝对不是奥巴马能够应付的了。好在,对方也没有继续把闹剧持续下去的意思,“胜负已分,如果死咬着不放就太难看了!”

    这样,帕金斯虽然憋着一股怒气,也不敢声张了。

    阿穆丁从帕金斯的身上收回视线,又将目光转向了我。

    “蛮族的气概确实值得敬服,我也有理由相信阿鲁比斯神所说的话是真的,不过现在说其他的都是次要的,我们还是来讨论讨论我们共同的敌人——那些绿皮的兽人,以及灾厄之子的事。”

    这正合我意,话题是该重回到正题上来了,这事关能否跟矮人以及人类结盟的事情,如果真的谈不拢,我就要考虑干脆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另作迁徙的打算,毕竟要以一己之力去对抗兽人,我达鲁又不是傻子。

    就待我要张口回话的时候,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在我的预期之外。

    “这个问题就由我来说明吧,尊敬的阿穆丁国王,以及伟大的阿鲁比斯神,能够瞻仰您尘世间的模样是我的荣幸。”

    我还在为哪里又冒出一个识时务的家伙而感到庆幸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袍法师的身影,看到他样子的时候我的头皮顿时一阵发麻。

    啊,尽管我不是法师,但我也认识这个人。

    肖像和名字无数次出现在各类魔导书和与魔法相关的文献当中的**师约翰-法雷尔,如果排除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究竟存不存在都值得怀疑的**法师涅吉-史普林菲尔德,这应该就是魔法最强的家伙了。

    喂喂喂,欺诈宝珠对这家伙究竟有没有用啊?

    要知道,虽然我对魔法并不是很熟悉,更谈不上精通,但是闲来无事庞大的阅读量让我能够贯通其中很多的知识。

    当然你必须清楚,知道和会使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一般在真正的魔法师眼里,这个世界的存在是与普通人的理解截然不同的,据说他们能够直视因果律和大气中的元素,境界越高能力越高。听说高位法师的对决,他们并不是看你做出了什么魔法,而是直接通过观察对方的魔法构纹,周围元素的变化,在魔法还没有施展出来的情况下就已经展开了针对性的反击。

    而眼前的这个白袍法师,很多意义上都是最强的。

    所以我有理由担心,欺诈宝珠究竟能不能够骗过那双盯着我看的浅灰色眼睛。

    “阿鲁比斯大神,您率领着跟随您的子民,在北方群山带以数千兵力挫败数万兽人的那场战斗让我大开眼界,请原谅我不经允许就用远视魔法目睹了这样一场卓越的战争,并且谨以法师塔的名义向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一般般吧。”老实说我有些猜不透这老家伙的真意,光看了那场战斗,无比的敬意?哪有这种巧合……他这其实是在暗示着我,我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的监视当中吧?

    我的额头有些冒汗,但我还是装作镇定。

    倒是阿穆丁国王看向我的视线显然变得不太一样了,但他更关注的依旧是这位传奇的法师。

    “约翰,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好久不见,老伙计,这一次我是奉公主之命,来解决这次兽人入侵问题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阿穆丁国王也掩饰不住焦急地追问。

    “有人打开了‘门’。”

    白袍法师如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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