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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夜 拉面与黄金(四千字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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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关一路东行,便到了陇上最大的城市,金城。

    几百年前,这里发现丰富的黄金矿藏,在陇上形成一股淘金之热。无数中原的开拓者,来到荒无人烟的陇上,不顾危险只求得大富大贵。

    随着淘金之人越来越多,便在这里建立起一座城市,名曰金城,象征着此处源源不断的黄金与财富。城市越来越大,最终成为陇上第一大城。

    金城的黄金产业十分辉煌,每年无数金饰流入中原贵族人家,或是和波斯,拜占庭的商人,换成玻璃器皿,龙涎香,硝石和宝石。在灵力者的世界中,更有无数的工匠和武器大师给装备武器附加黄金,在黄金上附加不同的技能,深得灵力者们的喜爱。

    马背上,惜晨捧着一本定装的小册子,认真的读着。

    诩墨纵马赶上惜晨,想把脸凑过去,瞧瞧惜晨所看为何物。

    “晨儿,这是什么啊?”

    惜晨道:“方才波斯商队的胡子大叔给我的,说是金城游览手册。”

    饮溪空一旁笑道:“这第一次到大城市,定要好好游玩一番,这叫手册的东西可是帮了大忙。”

    从阳关一路走来,官道两边尽是阡陌交错的农田,或是绿油油的林子。官道上,来往商队络绎不绝,有骑着骆驼的波斯,西域商队,有骏马成群的中原商队,还有一天,一个波斯商队,竟骑着白象而来,让众人唏嘘不已。

    这些商队,也有许多灵力者,为队伍中的坐骑施展了疾行之法,为远行的贸易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一路走来,从未走出大漠的饮溪空就像一个小孩子一般,拉着惜晨左看看,右瞧瞧,仿佛什么都很新奇,尤其是见了那波斯商队的白象之后,更是两眼放光,问这问那。

    倒是那是几位伙计,有说有笑,时而沉思,或许在回忆当年在中原的江湖岁月。

    白*潢色小说 http://Www.hxiaoshuo.net/duanpian/1.html象商队的波斯大叔,名叫薛西斯,是一位大胡子健谈风趣之人,倒是愿意结交这几个行走江湖的年轻人。一路上,薛西斯热情地用波斯美食款待了诩墨几人,还给了几人不少小礼物,惜晨手中的小册子,亦是薛西斯所给的。

    由于薛西斯的商队要去别地,早上便告辞,分道扬镳了。

    现在,惜晨正和饮溪空捧这小册子一起商讨,在金城应该买些什么,应该买多少。

    而一旁苦着脸的诩墨,正是两位少女的移动钱庄。

    千万在马上提议道:“到了金城,正好在那营地中给我们的武器附加黄金魔性。”

    千万的提议立刻得到了少年们的拥护。

    黄妈为首的几个伙计,都再商议着去买一些金城的土产,游览一番金城的名胜。对几人提议的附加黄金魔性,没有丝毫的兴趣。

    惜晨扬着手中的小册子道:“一会儿你们可要跟紧了,我现在可是对金城了如指掌。”

    诩墨自然不服气,捅了捅一旁的无颜。

    无颜笑道:“这样的小册子,到了金城遍地都是……”

    惜晨道:“你们莫要嫉妒,这怎么可能……”

    说话间,一行九匹马已经到了金城城门口,旁边一小贩将一堆小册子送到众人手上,堆笑道:“金城游览手册,欢迎诸位客官来到金城。”

    看到一旁惜晨小脸煞白,诩墨几人幸灾乐祸。

    诩墨一行人的旅程,从阳关开始,到达金城,下一站便是古都长安,直到目的地京城,目标便是,次年三月的“狩猎”,如今已是六月。

    ………………

    金城之中,众人寻好客栈便分道扬镳。伙计们去购卖土产,游览名胜,而龙惜晨饮溪空少女二人组,叽叽喳喳地道金饰店,买了不在少数的精美金饰,还有波斯的红宝石,蓝宝石。就连千万也买了几件首饰,在想着雨林中的某个女子,还有自己的妹妹小辞。

    付账的自然是诩墨,不过诩墨手中的钱,是那鹿山山洞墓穴得来的大量财宝,是作为大家的共享资源。记得有一次诩墨无意夸耀自己颇有算学头脑,不知不觉队伍中的公共财物就到了诩墨的手中。

    诩墨看着大量银子从手中溜走,竟如何也算不清账目,只好可怜巴巴地向一旁的无颜求救。无颜无奈,只好又掌管了队伍中的财政大权,这都是后话。

    当满脸堆笑的掌柜将五人送出珠宝店时候,兴致勃勃的诩墨和千万便领着几人前往灵力者营地。在一家小店的后门,几人穿过了结界,到达了金城的灵力者营地。

    金城灵力者营地,虽不及杭州城的气派,却两边小摊犬牙交错,更多了几分市井的粗犷之气。两边简陋的屋棚里,赤膊的工匠们,正在给来往灵力者游侠们的武器黄金附魔。

    少年少女们立刻来了兴致,在营地中搜寻一番。不过没有言九的指引,将鬼策的几位大神也不出来,年轻人们自然淘不到什么宝贝了。倒是买了些恢复伤势的丹药,还有一种产自遥远西方的恢复药水,让几人颇感新奇。

    在何处给武器附加黄金魔性,一时间几人也拿不定主意。在这营地之中,武器工匠比比皆是。

    不过很快,诩墨指着一家几乎没有客人的店铺道:“就是那里!“

    众人顺着诩墨所指方向望去,是一家破旧的小店。小店颇有年头,,又脏又旧,顶上招牌也掉落了半个,小店中黑漆漆的,似乎一个人也没有。

    “那个店铺可以吗?”惜晨满是质疑。

    千万也道:“破破烂烂的样子,怎么会做出好的附魔?”

    诩墨摇头道:“老爹曾告诉过我,看待一件事物,不要从外表来看。有时候,外表很华美,实则华而不实,外表不是让人满意的时候,其实内在很美。”

    诩墨一马当先,走入那家店中。无颜自然紧跟其上,惜晨三人只好跟上。刚一进店门,便落下一阵灰尘,呛得几人直咳嗽。

    但是,外表不让人满意的店铺,里面更不让人满意。店铺中,黑乎乎的墙壁上挂着一些锈迹斑斑的武器,地板上遍是污垢,杂物随意摆放,险些没有落脚的地方。

    前方满是油腻的柜台上旁,站着一个青衣书生,书生挥舞了一下手中的宝剑,微笑道:“这附魔果真完美,谢谢掌柜的了……”

    青衣书生看到诩墨几人,先是一愣,随后向几人报以微笑,便匆匆离开店铺。

    “为何这人如此眼熟?”诩墨沉吟道。

    柜台后面,一个慵懒的声音响起:“喂喂喂,不是上好的武器,不给附魔……”

    众人看去,之间柜台后的藤椅上,躺着一个邋遢的男子,男子胡须杂乱,一副睡眼模样,味道浓郁。

    千万听得那书生赞扬老板附魔手艺好,早已经按捺不住,从水晶中取出一排铁矛,叫嚷道:“大师,请您给我的武器附魔。”

    邋遢男子抬起眼皮,望了望桌上的铁矛,没好气道:“一堆烂铁,有什么好附魔的!”

    一听别人说自己的武器是废铁,千万怒火中烧:“臭老头,你说什么事废铁!”

    诩墨慌忙拦住千万,将自己锁链扔到桌上道:“老板,你却看看我这如何?”

    邋遢男子随意瞟了一眼锁链,大惊道:“灵器!”再看时,又惊愕道:“玄胎铁!此物不凡啊!”

    诩墨几人亦是震惊,这邋遢老板,只两眼便将诩墨的武器看得透彻。

    邋遢男子欣喜道:“如此不凡武器,正好附魔。”

    无颜一听,饶有兴致地将铁伞递给老板。

    邋遢男子接过铁伞,两眼又是精光闪烁,道:“这铁伞内部有强大的灵气结界,是世传的宝物!公子有此物必然身世不凡!”

    千万依旧不放弃,咬咬牙,将两个骰子取出。

    老板瞧了瞧道:“这骰子是千年禅木做成,禅木不声不响,无声无色……”

    千万扬起眉毛:“算你识货!”

    “好,好剑啊!”老板在一旁接过惜晨的佩剑,双手竟然颤抖了起来,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咽了下去,激动之色溢于言表。

    千万:“……”

    饮溪空自然不用武器,只是来瞧瞧热闹罢了。

    老板捧着铁伞,锁链和佩剑道:“你们随我到后面来……”

    千万忙道:“那我呢?”

    老板无奈,捧上骰子和铁矛道:“这些算个零头吧……”

    千万:“……”

    诩墨几人,看着脸憋的通红的千万,强忍着没笑出声来。便随着老板进入内室。

    内室中,竟是大片的黄金和附魔材料,整齐的摆放着。内室中央,一个巨大的熔炉,想必是附魔之用。这整洁的内室,和杂乱的前面相比,十分鲜明。

    诩墨迫不及待地道:“老板,我却想做一个增加力量的附魔。”

    老板白了诩墨一眼:“我会根据武器的特点,做出最适合的附魔效果,若随着你们的性子乱来,岂不是糟蹋武器了?”

    这席话,把诩墨生生噎了回去,诩墨终于知道,小店生意为何如此不好。

    倒是一旁无颜和惜晨道:“任凭大师创造。”

    邋遢男子将诩墨的锁链至于熔炉中,双手运转赤色灵器,将一缕附魔黄金融入其中……

    老板纯熟的工艺简直如同艺术一般,黄金和附魔材料在烈焰中翻滚融合,美轮美奂,众人已经看呆了。不知不觉,武器的附魔已经全部完成。

    诩墨拿起自己的锁链,锁链之上尚有余温,锁链依旧黑漆漆的。

    老板道:“这锁链竟有吞噬黄金之力,也将附魔完美的完成,我给它附上了名为‘青岚’和‘血徒’的效果,在空中可隐匿,见血则吸。”

    诩墨欣喜,甚是满意。

    无颜捧起自己的铁伞,铁伞之上,竟有了细细的黄金纹路,乍看上去,甚是美丽。

    老板又道:“这铁伞之内的灵气结界我不敢触碰,不过我在伞面上附上了‘修复’的功能。若伞面有破损,有自动修复的功能。”

    无颜轻柔地抚摸这铁伞,显然是十分满意。

    惜晨的佩剑上,却是多了一个金色的兰花,在剑刃上盘旋舞动,甚是美丽。

    老板道:“这是一个兰花附魔,至于功效,是‘扩张’和‘寂静’两种功效,至于效果如何,等到了实战之时自然便知道了。”

    惜晨对着含糊地回答,没有理会太多,只是欣喜地收了佩剑。

    至于千万,骰子上得到了‘骑乘’的附魔,铁矛上多了‘锋利’的功效,老板连解释都懒得解释。

    灵力者营地之行,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收获,自然是付出了大量的银钱。

    ……………………

    金城的小吃摊上,五人坐定,便是要品尝一番这金城特色美食,拉面。

    热气腾腾的拉面端上,美味的牛肉,鲜美的汤料,筋道的面条,让众人赞不绝口。尤其是诩墨和惜晨这样的吃货。

    虽然这是一碗小小的面条,但是却是金城最淳朴的文化,拉面满是韧性,顺顺利利。这永远留在五人的记忆里。路上来往的商队,热闹的集市,街边热气腾腾的金城拉面,金城特有的文化。

    品尝着美味的拉面,惜晨突然拍手道:“喂,咱们换一种方式去长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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