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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彩霞满天

正文 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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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彩霞满天

    作者:琼瑶

    男主角:乔书培

    女主角:殷采芹

    内容简介:

    这是乔书培和殷采芹的真实故事。

    琼瑶说:“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份爱情经历太多挫折、太多磨难,

    但他们还是一一走过来了,

    在被感动之余,

    你真的可以肯定爱情的坚韧与伟大!

    正文

    第一章

    乔书培漫步在沙滩上。

    是三月的末梢,阳光暖洋洋的照射在海面及沙滩上。那些白色的细沙,被阳光染成了一片金黄。海面上,像是敲碎了一海的玻璃屑,反射著点点光华,亮晶晶的,闪熠熠的,明晃晃的……炫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乔书培敞著夹克,迎著那带著咸味的海风,无意识的在海滩上走著。低著头,他看著自己在沙上留下的足迹,那单调的,清晰的,孤独的一行足迹。他微蹙著眉梢,陷在某种若有所待的沉思中。三月的末梢,天气仍然带著凉意,海边的风,吹扑在人身上,是凉飕飕的。这种季节,海边总是静悄悄的。不像夏天,这儿会充满了弄潮的孩子们,追逐嬉笑的少男少女,以及拾贝壳的,打水战的,又叫又闹的顽童们。夏季,这儿是孩子们的天堂。而现在,海边却阒无一人,只有他在这儿默默凭吊。他数著自己的脚印,带著份寥落的、萧索的、酸楚的感觉。在海湾的另一边,就是渔船出海及归航的所在,码头上永远热闹喧哗。码头和小镇是相连的,这西部的小海港虽然已在最近繁荣了不少,却仍然维持著它朴拙的民风。而海湾的这一边,绵亘著沙滩与岩石,顺著海岸走,你似乎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他曾经走过,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从日出走到日落……只是,那时候,印在沙滩上的足迹不是他一个人的,另一对细小的脚印总是追随在他身边,一路追随到世界的尽头。而今,那对脚印呢?他一凛,心头似乎被针刺了一下,抬起头来,他看著那海边耸立的岩石,那些巨大的石块,被海浪日夜扑打,被海风朝夕侵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挫磨成了不同的形状,有的像恐龙,有的像老鹰,有的像张牙舞爪的怪兽,也有的平坦光滑如一片石板。小时候,这儿是捉迷藏的好地方,只要躲进这些石堆里,好几小时都可以不被发现,当你渴望孤独的时候,这儿也是隐藏住自己的最佳隐避所。他曾经隐藏过。在那些巨石与巨石之间,有个仅可容人的狭小石缝,缝后有个小小的石洞,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鹰巢”,因为这洞的上面,就是那块直耸入云、状若老鹰的巨岩。这石洞是他的秘密,全世界,只有另外一个人会在这石洞里找到他。

    他心底的刺痛在扩大,扩大成了一片迷惘的、怆恻的情绪。不由自主的,他背向海洋,往内陆的方向走去。他的脚步熟悉的走往那个方向;那片稀疏的防风林。防风林在海滩的外围,由许多像松树般的树木造成的。小时候总是疑惑,沙地上怎能长出松树?他以为松树是属于高山峻岭的。长大后,才知道这些并非松树,而是一种名叫木麻黄的植物。走进树林,他再深入了几百公尺,地上仍然是软软的细沙,沙上躺著一些无人注意的、像松果般的果实。他弯腰拾起了一枚。多年前,他也曾在这树林中游荡。他直起身子,耳边似乎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在说:“我捡到一只小麻雀,它不会飞了。”

    他猛的一惊,抬起头来,四面没有一个人影。阳光穿过树隙,在四周投下许多树木的阴影。他深吸了口气,小麻雀,是的,那是只不会飞的小麻雀。他似乎感到一只小手把麻雀放进他的手中。“你会治好它,是不是?”

    他带走了那只小麻雀,只为了那个信赖的声音。一星期以后,小麻雀长成了,他们把它带回林中,望著它振翅飞去。那是他和她第一件共有的东西,共有的希望,共有的祝福,和共有的欢乐。他倚靠在树干上,迷茫的抬起头来,心里恍恍惚惚的想著拉马丁的诗句:“旧时往日,我欲重寻”。谁能寻回旧时往日?永远没有人能够!他透过那稀疏的树木,眼光直射向林外,搜寻的望向东方,在那儿!他又看到了那栋老屋!那栋古老而庄严的老屋!“白屋”,大家都这样称呼这幢老房子,因为,据说它最初是由白色的大理石片砌成的,后来,石片斑驳了,才补上了其他五颜六色的建材。“白屋”早就不是白色了,但,它依然那样壮丽,那样倨傲,那样带著它特有的傲岸的气质。它耸立在那儿,漠然的面对著海洋,面对著那块高大的“鹰岩”。“白屋”和“鹰岩”像两个对峙著的巨人。他总把这栋房子称为“巨鹰之家”。奇怪“白屋”和“鹰”之间的关系,它的主人姓殷,面对著“鹰岩”,是有意?还是无意?小时候,总觉得住在白屋里的人又神秘,又幸运,又与众不同。似乎比所有的人都要高一等。现在呢?老屋的外墙早已灰败,上面爬满了绿色的藤蔓,拱形的窗口,看不到窗纱,也看不到人影。倨傲的老屋只剩下了一份难以描述的寂寞和冷清。昨天,父亲轻描淡写的说过:

    “知道吗?白屋要拆掉了,有人投资,在这儿盖一家观光旅社。”他凝视那老屋,那楼上是一排窗子,从右边数去的第三个窗口,有个女孩曾倚窗而立,有个女孩曾倾听海鸟的啁啾,有个女孩曾弹奏著钢琴,用软软的童音,唱一支好单纯、好细致的歌:

    “彩霞满天,渔帆点点,海鸟飞翔,海浪腾喧,对此美景,惜取少年!彩霞满天,落日正圆,今宵过去,还有明天,珍惜光阴,把握少年!”

    是的,彩霞满天!这海岸是朝西的。每到黄昏,落日就又圆又大又灿烂,镶著一圈金边,往海面缓缓沉落。而满天云彩,全被落日染成了绚烂的、亮丽的、变幻莫测而光芒耀眼的色泽。从小,他就被海边的黄昏所捉住,他常常屏息的站在海边,一瞬也不瞬的注视著那落日沉进海洋,和那满天的彩霞,逐渐变成黝暗的暮色。体会著造物的伟大,宇宙的神奇,和那日升日落、潮来潮往的玄妙……他常看得那么出神,那么专注,以至于忽略了身边那小小的“影子”。是的,她是他的“影子”,曾伴著他看落日,伴著他看彩霞,伴著他迎接暮色……如今,那女孩呢?他闭上眼睛,不由自主的一挥头,过去的都过去了!弹琴的女孩,捡小麻雀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到岩洞里找他的女孩,陪他看落日的女孩,跟著他走往世界尽头的女孩……是已经消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他垂下眼睛,强迫自己把目光从“白屋”上移开。用脚尖踢了踢脚下的沙子,他无意识的呼出一口气,抬起脚来,他离开了那伫立之地,在林中茫无目的的走著。他似乎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然后,他忽然站住了,记忆的底层,有一点小火花在闪动。他四面搜寻,终于,他看见了那棵林中最古老的大树,有虬结的树干,如云如盖如亭的枝桠和树叶,他奔了过去,用手扶著那树干,他围绕著它找寻,树干上有层青苔覆盖,他小心的去剥落那青苔,然后,他找到了!在树干的根部,有块老早老早被刀子削剥的痕迹,那痕迹上,是一片模糊的阴影,彷佛可以看出字迹。他蹲下身子,仔细的去辨认那用蓝墨水写下的字;什么都看不清了!只是一片模糊的阴影,一些污染的痕迹,没有字,没有蓝墨水,他瞪视那痕迹,在内心的刻版上,却清楚的重印出那两行字:

    “女生爱男生,羞羞羞!

    殷采芹爱乔书培,羞羞羞!“

    就为了这两行字,当初这儿曾经发生多大的一场“战争”,他一个人打三个人,被打得鼻青脸肿昏天黑地,简直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他还记得自己被打倒在地上,躺在那儿动弹不得,肇祸的人一哄而散。然后,就是她了,那女孩悄悄的,怯怯的,无声无息的靠近了他,拿著条小手帕,枉然的想弄干净他脸上的血痕和污渍。而他,他怎样呢?他对著她一阵狂吼大叫:“走开!你这个倒霉鬼!碰到你就倒霉!你最好离我远一点!走开!走开!”至今记得她当时的神情,小脸蛋涨得通红,乌黑的眼珠被一池清泓所淹没,小嘴巴瘪呀瘪的,终于“哇”的一声,痛哭著跑走了。这就是当年的自己!有一颗坚硬的、残忍的心!有一副倔强的、鲁莽的个性!有一份易感的、可怜复可叹的自尊!从小,他就是个孤僻的、矛盾的怪物!怎么值得一个女孩毫无理由的崇拜和关怀?他轻叹了一声,为了那无知的童年。然后,靠著树干,他在沙地上坐了下来,仰起头,他望著那树叶隙缝里的天空,这正是彩霞满天的时候,落日洒下了无数的金色光点。低下头,他看著地上的细沙,那带著些儿湿润的、白色的细沙,他不知不觉的拾起一枝枯枝,在沙上无意识的写著字:

    “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

    他写了无数个“殷采芹”,当面前的沙地写满了,他就一个名字盖在另一个的上面,继续写著,直到那脆弱的树枝折断了。那轻脆的折裂声使他微微一震,他终于抛掉了树枝,慢吞吞的把头扑在弓起的膝上。

    海浪扑击著岩石,在喧嚣著。海风穿过了树林,在低吟著。他坐在老树干的下面,默默的咀嚼著那个名字,回忆著那个名字,思想著那个名字;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家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他的记忆被带回到许许多多年以前。那些记忆是一个片段接一个片段,像海浪般一波又一波,对他纷纷的、汹涌的、前仆后继的卷了过来。

    第二章

    乔书培第一次到这个西部的小海港,才只有六岁。

    他是跟著父亲乔云峰迁居到这儿来的。当时,这儿的某机关需要一个办文书工作的人,相当于秘书的职位,说起来不算什么好工作,待遇低,又远处荒凉的海滨。但是,乔云峰却毅然放弃了台北的都市生活,带著他扑奔这远迢迢的陌生小镇。乔书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作这样的决定,只隐约的明白,这件事和母亲的弃他们而去有重大的关系。母亲,母亲在他印象里已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像水雾里的一颗寒星,朦胧、遥远、虚幻,而美丽。他总记得母亲有对含愁的眸子,总记得她离去之前常常抱著他暗暗饮泣,总记得她和父亲间曾有一段长时期的冷战……然后,她走了,不再回来了。然后,乔云峰把他带到了这个遥远的小海港。

    到达这儿的第一天,他们住进了公家配给他们的宿舍,一栋好简陋好简陋的小屋,竹床、竹椅、竹书架……四壁萧然。至今,乔书培记得父亲把他拉到面前,严肃而郑重的盯著他,用近乎沉痛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书培。从此,你只有父亲,没有母亲,就让我们父子二人相依为命。我们会过得很清苦,不过,我会教育你成一个独立自主的男子汉!”

    这样,乔书培开始了他那海港中的童年。

    第一次见到殷采芹是他念小学一年级那天。

    那天,因为下午要新生训练,本来只上上午班的一年级新生,增加了下午的课程。因而,学校命令全体学生都要带“便当”。那真是漫长的一天,是记忆深刻的一天,是尴尬而难捱的一天!便当是父亲给他准备的,乔云峰父兼母职,原就十分生疏,那便当的饭是从公家大厨房里盛来的,上面只有一些肉松、酱瓜,和几丝辣椒萝卜干。乔书培不在乎他的饭盒寒酸,他深知父亲已经尽了他的全力。只是,上课第一天,他紧张得什么似的,所有的同学他都不认得,而那些同学彼此间都是邻居,大家熟悉得很,有说有笑有闹,只有他,孤伶伶的没有人理。而这些孩子中,有个长得又高又壮又结实的男生,显然是孩子头儿。乔书培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听到所有同学都叫他“小老鹰”。乔书培不明白这外号怎么来的,那孩子浓眉大眼,声音宏亮,一点也不像老鹰,倒像只老虎。

    事情发生在吃午餐的时候。全班都坐定了,老师在台上喊了一声“开动”,大家就都打开便当吃饭。老师很威严,全班都怕老师,吃得好安静,只有“小老鹰”还不时发出吃吃的笑声。乔书培打开便当后,就整个人都呆住了。因为,父亲居然忘记给他放一双筷子或是一把汤匙,那饭盒里除了饭菜之外,什么都没有。老师站在台上,很严肃的走来走去,不时命令著:

    “快点吃!限你们十分钟之内吃完!”

    他瞪著便当,急得头上冒汗,就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才好。可不敢“报告老师,没带筷子”,怕老师骂,又不敢“不吃”。最后,他一急之下,居然埋著头,像小狗般“啃”起“便当”来了。一口一口的,伸舌头去舔那饭盒中的饭,只希望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狼狈相”,只希望那盒便当快点“舔”完,偏偏肉松沾上了鼻子,辣椒又呛了喉咙,他憋著气,既不敢咳嗽,也不敢出声音,怕引起别人注意……但,毕竟有人注意到了,那只该死的“小老鹰”!他只听到他那宏亮的嗓子,大嚷了一句:“哎呀!他和野人一样吃饭!像我家的大狼狗!”

    一时间,所有同学的目光都向他射了过来,他惊慌失措的抬起头,鼻子上沾著肉松,喉咙里噎著饭,只听到满堂一阵哄然大笑,同学都像看见什么希奇怪物似的,指著他又笑又叫又说。教室里的安静再也维持不住了,严肃的气氛也消失了,有的同学跳到桌子上去了,有的把椅子摇得唏哩哗啦响,有的鼓著掌唱歌似的叫:

    “大狼狗!大狼狗!大狼狗!”

    老师站在讲台上,很生气的拍著桌子叫:

    “安静!大家坐好!安静!”

    但是,没有人再听老师的,大家越笑越凶,笑得老师的声音都听不见了。乔书培呆坐在那儿,只觉得脸上发烧,一直烧到脖子上,连眉毛都发烫了。他真恨不得当时就从这教室里消失,当时就有个地洞让他钻进去……大家逐渐笑得忘记了原因,只是你推我攘的闹个不停。混乱中,他忽然觉得有人在轻轻的拉他的衣服,他回过头去,立刻接触到一对好温柔好  腆的目光,有个小女生正悄悄的站在他后面,在他还没醒悟到她的来意以前,他就感到她飞快的把一样东西塞进了他的手中。他低头一看,是一双筷子!再也描述不出他那一瞬间的惊喜和感激!等他抬起头来时,小女生已经红著脸躲开了,他只注意到她有对又黑又亮的眼睛,和一副怯生生的模样。他始终记得那双筷子,和那筷子引起的后患。

    那双筷子是与众不同的,是用红漆木做的,上面有雕花,筷子很短,显然专门为了放在便当里用的。两支筷子之间,有一根细细的银链子相连接。又小巧,又精致,又讲究。那天放学的时候,他特地跑去找那个小女生,要把筷子还给她,谁知,她却和那个“小老鹰”手牵手的走掉了。

    第二天,父亲竟糊里糊涂的把这双筷子放在便当盒中,根本没有追究它的来历,也没有为他另外准备一双。于是,他只好继续用这双筷子吃饭。那天,老师并没有在教室里监视他们,大家就有吃有笑有玩有闹的。谁知道,饭才吃了一半,他就觉得有个阴影罩在自己的头上,他本能的抬起头来,一眼看到“小老鹰”正像铁塔般站在他身边,恶狠狠的盯著他,大声责问:“你为什么偷我的筷子?”

    “你的筷子?”他讷讷的问,不知所措。“这……这不是你的筷子!”“还说不是我的筷子!”小老鹰怒吼,声震四邻,所有同学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他身上来了。

    “你把筷子拿出来!这有银链子的筷子只有我家有!你偷我的筷子!你是小偷!小偷!小偷!小偷……”他一个劲儿的大吼著,一叠连声的吼著:“小偷!小偷!小偷!”

    “我不是小偷!”他急急的声辩,头上又冒汗了,全班同学都瞪著他,他急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放眼看去,同学都围了过来,黑压压的一群人,小女生也不知道躲在何处。“我不是小偷!不是!不是!”“这筷子是你的吗?”小老鹰咄咄逼人。

    “不……不……不是。”他越急,话就越说不清楚。“是……是……是人家的。”“哈!是人家的!你说了!你偷来的!”小老鹰抓住了他胸前的衣服。“我没有偷……没有,没有,没有!”他忍无可忍了,脸涨红了,脖子也粗了,奋力想挣脱小老鹰的掌握。在急怒之中,他伸手对那逼视著自己的脸孔一把抓了过去。于是,一场混战立即开始了,对方的拳头像雨点般挥向了自己。同学们惊天动地的吼叫著:“加油!加油!加油!殷振扬加油!殷振扬加油!加油!加油!加油!……”桌子翻了,椅子倒了,他个子小,被小老鹰压在地上,打得他浑身都痛不可忍。他愤怒极了,愤怒得完全没有思想,没有意识,也没有理智了。急切中,一切原始的本能都发作了,他忽然张开嘴,对小老鹰的手臂一口咬去,小老鹰杀猪似的尖叫起来,他却死命的咬住不放,越咬越紧,越咬越重……然后,他忽然觉得四周安静了,只有小老鹰在狂喊狂叫:

    “他是只狼狗!他咬人!哎哟!哎哟!……”

    在小老鹰的狂叫声里,传来老师严厉的怒吼:

    “乔书培,松口!”他惊慌的松了口,躺在地上,仰视著老师。从没看过那么严厉的目光,那么责备的眼神。老师伸出手来,一手一个,把他和小老鹰都从地上拎了起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老师声色俱厉的问:“是谁先动的手?”老师的目光停在小老鹰脸上。“殷振扬,一定是你!你怎么永远不学好?留了一级了,还不好好读书,就会打架……”老师的话没说完,乔书培开了口:

    “是我先动的手。”“什么?”老师惊愕的瞪著他。“是你?”

    “是我。”他简单的说,倔强的挺立在那儿,本来就是他先去抓小老鹰的,他想。老师有些糊涂了,小老鹰立刻理直气壮的抬起头来,大声说:

    “是他!是他先动手!他是只狼狗!他咬我!老师,你看!他把我咬出血来了!他还是小偷,他偷我的筷子,他是小偷……”“我不是!”乔书培挺直了背脊。

    “不是他偷的,”有个细细小小的声音,蚊子叫般的哼了出来。“筷子是我送给他的,不是他偷的!”

    乔书培看过去,小女生怯怯的站在屋角,脸红红的,眼睛亮晶晶的,声音细小得谁都听不清,见鬼,你不会说大声一点吗?“他偷东西!”小老鹰还在吼:“是他!是他!是他!他是小偷,他是狼狗……”“你是猪八戒!”乔书培对他喊了回去。

    “住口!”老师大叫:“两个都不是好东西!又打架,又说脏话,每人罚站三小时,写注音符号一百次!现在,给我到黑板前面去罚站!去!”于是,那天,当全班都在上课,他却挺立在黑板前面,脸对著黑板,一动也不动。小老鹰似乎并不以为意,不时回头对同学伸舌头,引得同学们吃吃发笑。也不时投给他一个恶狠狠的目光。他却认为是奇耻大辱,而且,又委屈,又恼怒,浑身又痛不可当。心里又急,因为衣服撕破了,不知道回去对父亲怎么讲。这样,好不容易挨到下了课,同学都散了,老师才把他叫下来,简单明了的说:

    “乔书培,再发现你打架,就开除你!一连两天,都是你在惹麻烦,看你长得眉清目秀,怎么不学好?怎么开口咬人?只有狗才咬人,懂不懂?”

    “他就是狗!”小老鹰又在一边插口。

    “殷振扬!”老师吼了一句,于是,小老鹰不再说话,只回过头来,对他不怀好意的、轻蔑的、神气活现的作了个鬼脸。殷振扬,殷振扬,乔书培在肚子里反复记这个名字,殷振扬,我会报复,总有一天,我要报复!等我长得和你一样高,等我的拳头和你一样硬,我必定要报今日之仇!必定要报你今日带给我的耻辱!

    “好了,”老师结束了他的教训:“都给我回家去!”

    乔书培回到书桌边,默默的整理著书包,同学都走光了,殷振扬也不知何处去了。他闷著头收拾书本、铅笔盒、便当……然后,他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悄悄的,慢慢的挪近到他身边,他抬起头来,是那个小女生!穿著学校的制服,白衬衫、白裙子,那衣裙就是与众不同,质料又白又细致。她的那张小脸也硬是与众不同,皮肤又嫩又光滑。她站在那儿,微微的喘著气,嗫嗫嚅嚅的低语:

    “你……以后不要和我哥哥打架,你打不过他,他……他是很厉害的,你……”好哇!原来这小女生是殷振扬的妹妹!怪不得她说话像蚊子叫,不肯挺身而出帮他洗刷“小偷”的罪名!他瞪著她,你哥哥厉害,总有一天我比他更厉害!用不著你来帮他耀武扬威!他想著,咬紧牙关,一语不发,他从书包里找出那双筷子,递到她面前去。“还给你!”他粗声粗气的说。

    她往后退了一步,眼睛睁得大大的。

    “不,我家有好多,这双送给你!”

    他瞪著她,送给我?谁希罕?谁要你殷家的东西?你哥哥冤我是小偷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大声说清楚呵?用了你家的筷子,又成了小偷,又成了狗,又挨了揍,又撕破了衣服,又被老师罚站,又被指责为不学好……倒霉!倒霉的筷子,倒霉的小女生!一刹那间,昨日对她所有的那份感激之情,都已烟消云散。孩子的喜怒原是那样明显,孩子的爱憎原是那样易变,孩子的是非原是那样朦胧……他抓起那双筷子,对她重重的扔了过去,嘴里大声的嚷著:

    “谁希奇你家的东西?谁希奇你家的臭筷子?拿去!”

    筷子落在地上,银链子发出一串清脆的响声。小女生的脸孔倏然雪白,嘴唇瘪了瘪,眼睛里有了水雾,那小嘴唇却抿得紧紧的,倔强的忍住泪水,她挣扎著说了句:

    “我……不敢跟老师讲,哥哥……他会打我!”

    乔书培没有理她,抓起自己的书包,他冲出了教室,一口气跑得老远老远,把那个泪汪汪的小女生单独留在那暮色苍茫的教室里。这小女生就是殷采芹。

    第三章

    虽然上课的第一天就引起了一场风暴,但是,接下来的学校生活,对乔书培而言,倒是很轻松也很光采的。事实上,在进学校以前,那学文学的父亲早已给了他相当多的教育。乔云峰隐居到海港来之后,一心想当一个作家,白天上班,晚上就孜孜不倦的写作。乔书培耳濡目染,六岁已看完格林童话,知道安徒生和西游记。学校的课本对他是太简单了。第一次月考,他就拿了个第一名。接著,他在全校一年级作文比赛中又拿了第一,图画比赛中再拿第一。他成了班上一个特殊的人物,成了师长们夸赞的人物,也成了部份同学崇拜,而另一部份同学嫉恨的人物。不知何时开始,班上同学就成了两派,一派的头儿是乔书培,另一派的头儿就是殷振扬。这两派在以后小学六年的生涯中,一直是势同水火。

    开学以后没多久,乔书培就知道殷振扬兄妹是住在“白屋”里的。白屋,那耸立在海边的“巨厦”,一直像有股魅力似的吸引著乔书培,每次在海边追逐嬉戏,或在防风林里捉迷藏时,他都会忽然忘形的对著那栋“巨厦”默默出神。那两层楼高的建筑物,有许多方形石柱,又有许多圆形拱门……总使他联想起童话里的古堡,幻想里面囚禁著一个公主,一些英雄。还有地牢、巨斧、铁炼……种种残酷的刑具。当这些刑具出现的时候,殷振扬总是手持利器的那个大坏蛋。至于殷采芹呢,她在“白屋”中扮演的角色是模棱的,他总无法把她想成白屋的主人,倒像是白屋里的囚犯。

    那时,乔书培最要好的两个同学,一个绰号叫“小胖”,因为他长得圆圆胖胖的很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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