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流氓神仙在异界

正文 第 31 部分阅读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没了,你说的什么盘古幡,杏黄旗是什么玩意?”尼采问道。

    林慕新暗暗寻思,那尼采好像是神佛一般地把那不知何路神仙的带头大哥供着,带头大哥吩咐下来的事,当不会造假。那黑乎乎的圆盘肯定是带头大哥叫他给我的,只是,自己却是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圆盘究竟有什么用。

    凭林慕新的臆测,那带头大哥肯定是以前在洪荒中有大法力,大神通的人物,多半也是金仙或是准圣人之类的人物。他留下的东西,定是件法宝,说不定还是先天法宝。

    自己拿着这个先天法宝,就可以纵横沉沦大陆,再也不怕那什么狗屁神的来啰嗦。带着莉莉丝、安吉莉娜还有舒惠公主逍遥,嗯,把黛莉斯也带上吧,毕竟自己也是答应过人家的。

    林慕新把黑色圆盘仔仔细细地用衣袖擦了擦,又是珍而重之地把它放在最贴身的衣服里,贴肉放着,倘若掉了,也可以立刻感应到。

    尼采见他把东西收入怀中,长长地嘘了口气,道:“既然已经把东西给你了,带头大哥交代我的事情也算是完成啦。嘿嘿,我也可以放心地去了,这么多年活下来,可真是无聊啊。”

    林慕新想起这个老家伙已经是活了两万年的人了,奇怪地问道:“前辈,我曾听说人类的生命有限,即便是到达了魔导师的级别也只能活个三百多年,倘若是要再活下去,就只有把自己变成死灵法师了!可是,我看你的样子……”

    “不错,人类的平均寿命只有一百年而已。即便是到达魔导师的级别也只不过是增加了两百年的寿命。可是,倘若可以再进一步,到达七阶,也就是法神的级别,那死不死可就不是别人可以说了算了的,生命完全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林慕新心下恍然,原来只要达到了法神的级别就可以长生不死了。只是,看这个老头的样子,皮包骨头似的,长生不死也不能长生不老啊。

    尼采看了林慕新一眼,笑道:“所谓的长生不死也只是相对的,人生在世,谁又可以长久不变呢?不过,我看你已经得到了那个东西又是已经到达了六阶的级别。嘿嘿,就算是你无法窥到七阶的大道,这万把年还是可以活的啊!只是,可怜这个东西,伏罗兰特他们已经谋了一万三千多年了。最终机关算尽,还是给他人做了嫁衣裳啊!”

    林慕新奇道:“前辈,你既然说神族已经被你们封印进了深渊,那这个沉沦大陆怎么还会有光明神他们?怎么还会有光耀之地?”

    “光明神么?哼——”尼采把眼光看向了木屋的一边,似乎要穿过这个木屋,一直到达大陆的尽头一般,“伏罗兰特自封为光明神,可是,真正的神却是被他们封印起来的呢。两万年过去了,我还真是想看看他们现在的这个样子。哼,在大陆上掀起这么多血雨腥风,他们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了!”

    林慕新点头道:“原来,现在的光明神他们就是当年那个大陆联盟中的高手啊!”他忽然脸色一变,“两万年前的高手,到现在还没有死,那他们岂不是已经都是到达了……那个级别了么?”

    “法神!”尼采又是哼了一声,“法神是这么容易就可以晋升的么?如果这么容易的话,他们也就不会把阿姆斯特朗封印一万三千年了。如果不是想要得到阿姆斯特朗的神格,那个大陆上最后的神族早就被他们杀死了一万次了!他们用这些旁门左道的邪法延长自己的寿命,到头来最终还是一场镜花水月。”

    说到这里,尼采看了一眼林慕新,道:“你得到了那个东西,是你的缘分。当日,那天空中的巨眼开光,我就知道,你已经完全掌握了那个东西了。可是,伏罗兰特他们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神域,也就是现在的光耀之地,还遗留着不少玛雅神族的法阵。他们当日也得到了全部玛雅神族修炼魔法和斗气的法门,虽然还没有到达法神的级别,恐怕也是相差不远了。嘿嘿,你的茶凉了。”

    林慕新端起茶杯,那茶水竟又是沸腾起来,有滚滚的烟气冒了出来。林慕新知道是尼采使用神乎其技的火系魔法瞬间加热的,也不在意,淡淡地喝了一口,但觉入口有微微的苦味又带着点咸味。不禁皱眉道:“这个是什么茶,怎么会是这个味道?”

    尼采嘿嘿笑道:“这个茶水可不是用普通的水烧的,而是每天早上采集这片森林中的露水烧制而就。那天,在神域之中,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的玛雅神族。玛雅神族的血液是金黄色的,当日金黄色的血液几乎染满了整个神域的每一寸土地。所有的地方都是一层金灿灿的颜色,好像是镀金一样,甚是好看呐!而这里的露水也是秉地气而生,嘿嘿,也是淡淡的金黄色呀!”

    林慕新“噗”一声,把口中的茶水喷出,又是大声地干呕了几下,怒道:“你怎么给我喝那个东西!呸,几万年了啊,都变质了,怪不得有一股嗖味!”

    尼采也不在意,道:“小子,你当真是暴殄天物!这么好的东西,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喝上一口,也喝不到呢!”他见林慕新不信,“你深吸一口气看看!”

    林慕新依言吸了一口气,但觉脏腑间顺畅无比,全身清爽,好像是洗了一个热水澡一般。

    “我看你脏腑间淤气堵塞,这几日应该是连场大战,没有好好休息过。你虽然天赋异禀,身体堪比龙族。可是,长此下去,难免不利于修炼魔法。所以才给你喝那杯茶水,玛雅神族虽然可恶,但他们的血液可真是有着神效的,活血化瘀,养气活血。要是一个六阶以上的玛雅神族的鲜血给一个普通的六阶以下的人类喝了,他的级别就会当场提升一个级别。”

    他见林慕新一把抢过那茶壶,连忙说道:“你已经是六阶以上的级别了,喝再多也是没用的啊。啊,你是要给那小女孩和食人魔喝啊?”

    林慕新笑嘻嘻地说道:“还有么?嘿嘿,别小气嘛,都拿出来算了,我可以用东西换的,比如魔核怎么样?我可是有好多的魔核呢!”

    尼采摇头道:“可惜这个茶水可不是玛雅神族身上流出来的血液,经过几万年的稀释,血液的浓度已经大减。现在喝了最多也是强健身体,增加些魔力而已。不过,你倒是可以给他们喝点,无论是修习魔法还是斗气都是大有好处啊!”

    他又顿了一下,道:“你看这里的大树长得这么高大,就是因为常年吸收土地里残留的血液啊。好了,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会让咕噜,哦,也就是这只小魔兽带你们出去的。小子,以你的资质,总有一天会达到法神的级别的,前途无限啊。”

    “不,我有事要找光明神他们,你可以带我们一起去么?”

    “胡闹!”尼采怒道,“你去找伏罗兰特他们干嘛?你刚刚听了我讲的,也知道他们不是真的神了。难道你想过去,让他们把你解剖了,来研究你的怎么得来神格的么?”

    “他们抓了我喜欢的女人,我要过去让他们付出惹我的代价。哼,我可不是好欺负的!”林慕新狠狠地砸了一下地面。

    “老实说,你和带头大哥还真是相像啊。可惜啊,你现在去那只是送死。伏罗兰特的力量可是远远超过你想象啊!当日,虽然神域里的玛雅神族被封印进了深渊。可是,大陆上还遗留了不少神族的强者,是伏罗兰特他们花了几千年的时间一一将其诛灭!并且,还把强大的龙族驱逐出大陆,让它们只能窝在一个小岛上。阿姆斯特朗厉害吧,号称雷神,可还是被他们封印了。”

    尼采又是一声叹息,“你还是走吧,神域不是现在的你可以去的地方!”

    林慕新的眼珠转了两转,笑道:“或许真的如你所言,我的力量还不足以与光耀之地那帮自封的神祗抗衡。好吧,你把我的伙伴们找回来,我们就离开这里吧,或许在几万年后我们还会相见。”

    尼采直起身来,慢慢地走向了木门外。林慕新见他陀着走路的背影,步履蹒跚,却是谁又能想到,这个看似一阵风就可以刮倒的老头子竟然是传说中的法神呢!?

    第三集光耀之地  第九十二章 神族之谜

    更新时间:2008…3…22 1:14:46 本章字数:2954

    第九十二章神族之谜

    见到林慕新出来,莉莉丝的脸上立刻浮现了笑容,张开双臂就向他奔了过去。却不料一脚踏进了五行幻阵,这五行幻阵虽然是最基本的阵法,却也是奥秘非常。外人倘若不知道阵法,想要破去此阵的话,非得要六阶以上的级别才行。林慕新原意是让莉莉丝陷入阵中,自己再去救她,来个英雄救美。反正五行幻阵只能困人,而不能杀人。

    哪里知道,莉莉丝一路跑来就是没启动幻阵,顺利地到了林慕新的面前,一把抱住了他。林慕新这才想起来,刚刚拿出那圆盘的位置就是最佳的设置阵眼之地。现在五行幻阵失效,定是阵眼被破,想不到那黑乎乎的圆盘竟是阵眼。

    林慕新向莉莉丝介绍尼采,却没有谈及那带头大哥之事,只说尼采是隐居在死亡森林的超级大高手。小姑娘听说眼前这个枯瘦的老头竟有着传说中法神的级别,顿时惊讶地把眼睛瞪地大大的。

    小魔兽一跳一跳地跟着尼采到了门外,尼采对它笑道:“咕噜咕噜,去把那头大蜥蜴放下来吧,他也已经吊了好久了。”

    小魔兽咕噜咕噜蹦到屋檐上,用尖利的门牙咬断了吊着布鲁士的草绳。

    “咚”一声,布鲁士头撞在地上,一下子发现自己身体能动了。他追着小魔兽来到这个地方,一下子就被“五行幻阵”困在。等他好不容易破了幻阵,又不知怎地,一下子就被人打晕。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被吊在了屋檐上,身体无法动弹,连话也不能说了。

    他现在乍获自由,抬头一眼就看到了引他过来的那只可恶小魔兽。恶狠狠地举起拳头,一拳打了过去,小魔兽敏捷地往屋檐高处串去,布鲁士这一拳却是打在了小木屋上。

    在布鲁士看来,他这一拳足以把这个破烂的木屋砸成木屑了。哪知,木屋竟是纹风不动,自己这一拳,竟是砸得拳头隐隐作痛。不禁大惊失色,这一拳不要说是木头做成的房子了,就是生铁也要被砸个窟窿出来。他吃了一惊,却看到林慕新正在木屋的门边不断地向自己打着眼色。旁边站着一个枯瘦的老头,老头的一只手搭在门上,浑浊的眼珠也正看着自己。

    靠着龙族对强者的天生敏感,布鲁士一眼就确定那老头定是个不好惹的很角色,不然,林慕新干嘛乖宝宝似地站在他旁边,一动不动。他乖乖地行了个礼:“前辈,我是龙族王者黄金龙族布鲁士*力。请问,前辈您是……”

    既然知道了那个老头不好惹,布鲁士一下子就从一个暴力男变成了绅士。

    “黄金龙族,嘿嘿,按照协议,黄金龙族是不能随便到大陆上走动的。那头老龙派你过来,难道是想让黄金龙族绝后了么?”尼采垂下手来,一股若有若无的黄光被他收进了袖中。

    见到布鲁士神情紧张,尼采笑道:“不过,你放心好了,签署那份协议的时候,我可不在场。你们龙族的事情我不想管,也管不着。”

    林慕新在一边暗暗想到,能够把整个龙族逐出大陆,光耀之地的那帮冒牌神祗果然也是不简单啊!

    布鲁士不敢多言,只好闷声不响。林慕新问道:“前辈,我还有几个伙伴呢?”

    “咕噜咕噜,你带他把人都找回来吧。”咕噜咕噜蹦蹦跳跳地跳到了林慕新前面。

    靠着咕噜咕噜的帮助,林慕新终于找到了还在林中转着圈圈的乌特斯*加伏亚和哇啦。又敲诈了尼采一茶壶带着玛雅神族血液的露水,分给几人都喝下了,把几天来的疲惫和隐疾都一扫而光。莉莉丝和哇啦级别最低,受益也是最深。莉莉丝的火系和雷系魔法都一同跨入三阶的级别,哇啦原本就已经有四阶顶级的实力,离五阶也就是差了一点而已,现在更是一举到达了五阶。

    只是,哇啦靠的都是蛮力,修炼的斗气却是一点都没有成果。听到林慕新给哇啦修炼斗气,尼采就像是在看一个傻瓜一样地看着林慕新,道:“小子,你居然给食人魔修炼人类的斗气!真是笑死我了,食人魔的经络结构和人体不同,是不能修炼人类的斗气的。”

    “那食人魔就不能修炼了么?”林慕新问道。

    “以前在联……哦,是在组织里面,曾经出现过一个食人魔强者。他曾经徒手杀死过一头巨龙,他有一种特殊的修炼法门。不是斗气,也不是魔法,纯粹靠的是力气。嘿嘿,我倒是可以把这个修炼法门教给这个双头食人魔,也算是给那个食人魔强者留下一点衣钵。”

    哇啦激动地说道:“您,您所说的那个屠龙的食人魔是不是叫屠龙者戈鲁尔?”

    尼采点头道:“不错!”

    戈鲁尔是传说中食人魔一族的守护之神,哇啦却是没有想居然可以学习食人魔守护之神的修炼法门,这个肯定是守护之神给自己的庇佑!哇啦当即大声地虔诚歌颂起戈鲁尔,只是,他却是没有想到。在许多年以后,他哇啦的名字将代替戈鲁尔,成为大陆上新的食人魔守护之神!

    尼采不愧是活了两万年的老怪物了,大陆上各种稀奇古怪的魔法和斗气的修炼法门都是了然于胸。林慕新哪肯放过这个“人形资源”纠缠着,要他教授魔法。

    尼采起先是大大地不情愿,可林慕新抬出了“带头大哥”继承者的名头,尼采也只好叹息一声,同意了他的要求。

    尼采胸中所学包罗万象,又有两万多年的魔法学识。林慕新这才知道,在大陆联盟打败神族,驱逐龙族之后,大陆上的许多魔法都是失传了。“地水火风”这四系的魔法只是四种基本的元素魔法。除了四系魔法之外,还有所谓的“金属系”——即炼金术、“植物系”——自然魔法和召唤术,精神类、时间系、空间系等等的魔法之类。

    玛雅神族的魔法已经不知道发展了多万亿年了,可谓是林林种种,往往一个大类的魔法之下还分成了几十个小类。据尼采所言,本来玛雅神族的主要战斗是依靠斗气的。魔法只是他们调剂生活的一种手段,比如火系魔法最初是用来照明和取暖的,土系魔法是用来建筑的,光明系魔法是用来用作医疗的。

    所以,他们教授人类的大多都是魔法而不是斗气。只是,人类学会魔法后,就开始不断地完善,最终使魔法在破坏上的威力远远超出玛雅神族所掌握的。打败玛雅神族后,人类就基本上摒弃了生活用的魔法,只是专门研究破坏力巨大的四系法术。最终形成了所谓的“地水火风”四系魔法和光暗两系魔法。值得一提的是,暗黑系的魔法和死灵系的魔法虽然极为相似,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系别魔法。暗黑系的魔法更类似于精神系魔法,是挖掘人类心里的阴暗面,使欲望极度膨胀,最终使精神破坏转变为物理破坏的魔法。

    林慕新自从上次灵魂深深不知处,混沌重演后,就可以学习各系的魔法了。只是,他学习其他系别的魔法就没有雷系和水系魔法那种恐怖的提升速度了,毕竟雷系和水系魔法是有雷神神格和深海存在的。林慕新对其他魔法也没什么兴趣,只是单单研究了暗黑系的魔法。在林慕新看来,暗黑系的魔法类似于他经历天劫时,域外天魔所使用的迷惑精神的手段。学成之后,不管是打家劫舍还是泡妞撩菜都是大大的有用的啊!

    可怜尼采还在专心致致地教授他暗黑魔法,哪里知道这个流氓胚子的脑袋里竟是这等龌龊的想法!

    第三集光耀之地  第九十三章 走出死亡森林

    更新时间:2008…3…22 1:14:46 本章字数:2292

    第九十三章走出死亡森林

    由于要学习魔法,几人便在尼采的小木屋里暂住了下来。地方小点倒是没有关系,反正乌特斯*加伏亚是占不了地方的,而布鲁士呢,照林慕新的说法:“他习惯睡在外面。”在尼采这个老怪物的指导下,几人的魔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老家伙也没有藏私,把自己知道的两个水系,雷系和暗黑系的禁咒都教给了林慕新。只是,发动禁咒不仅需要大量的魔力支持,更要对魔法有着超高的契合度,以目前林慕新的能力,魔力是足够了,可魔法契合度却还是远远无法支持禁咒的释放。

    林慕新问过如何让乌特斯*加伏亚恢复实力,尼采却是摇头,言道:“或许进入深渊,才有办法让这个死灵法师恢复实力。”林慕新不信,又是发动全人,收集早上的露水,把骷髅头整个浸泡在里面,可惜,也没什么效果。无奈之下,只好放弃。只是乌特斯*加伏亚对自己无法恢复全盛时期的实力却是毫不在意,照他的话:就算是只剩下个骷髅头,也是个强大的死灵法师。

    林慕新把尼采和他说过的关于光明神他们的实力跟乌特斯*加伏亚说了,这个只剩下个骷髅头的死灵法师只说了一句话:“林,无论你作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跟着你,别忘了,我们是同盟,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而且,至关重要的一点,你上次居然真的给我找了一千个大胸妹,哦不,是大胸嫂。跟着你,是我这辈子干过的,最有眼光的事情了!”

    令林慕新感到吃惊的是哇啦的修炼成果,尼采只是简单地把几个只有食人魔才能做的动作和呼吸吐纳的法门教给了哇啦,就让他自行练习。可是,仅仅过了两天的时间,哇啦就像是吃了“十全九转千锤百炼大补丸”一般,力气大增。以前只能勉强挥舞几下狼牙棒,现在却是可以学着林慕新的样子,把狼牙棒高高地抛起接住几百回了。身子也是明显地又是强壮了许多,越发地肌肉虬结起来。

    更加另林慕新感到吃惊的是莉莉丝,原本她的魔法一直是火系魔导士欧德教导的,后来又是由林慕新教授她魔法。只是欧德本人对魔法的领悟力实在是不高,学了一辈子的魔法,也只是魔导士的水平。而林慕新呢,本来就是个半吊子魔法师,虽然级别高得吓人,却哪里能够系统地教人?现在由法神级别的尼采教授,莉莉丝的魔法水平可谓是一日千里。

    在得知以前欧德和林慕新怎么跟她讲解魔法知识后,尼采不禁破口大骂:“真是庸师误人呐,差点把这么好的魔法苗子给……哎……!”说完,他又是爱怜地摸摸莉莉丝的头。倘若不是林慕新知道,这个老头子实在是太老了,没能力地话,早就把他一脚踹出去了。不过,貌似以现在林慕新的实力,也是踹不动他的。

    几人在小木屋一住又是十天,其实本来早就该走了。只是尼采居然收了莉莉丝当他的徒弟,又是教导了她几天,还送给莉莉丝一本自己的笔记,上面记载了他一生的魔法心得。这份礼物可谓是珍贵至极了。魔法师本来就是大陆上极其尊贵的职业,一些魔法师,尤其是有本事的魔法师对于自己的魔法心得简直是比单传了十八代的儿子还要心疼。哪里会写下来教授给别人,一般都是由老师口授,那还得是心腹徒弟才行。

    离开的时候,尼采让他们跟着咕噜咕噜离开森林。咕噜咕噜这种魔兽极其稀少,本来是生活在深渊里的,也不知道尼采用什么办法,把它带到了这里。这种魔兽生性胆小,平日里也只敢欺负下雏鸟、幼鼠之类的小动物。咕噜咕噜虽然已经是一只六阶的魔兽了,可仍然改不掉胆小的天性。一有风吹草动,立刻跑腿就跑,当真也算是魔兽中的异类了。

    “这只火凤凰,前辈还要她回来么?”林慕新问道。

    “她要是愿意,就让她跟着咕噜咕噜回来,要是不愿意,你替我好好照顾她罢。”火凤凰是尼采在两万年前养的,在一场大战中,受了重伤。无奈之下,施展出本族神兽特有的绝技“凤凰涅槃”在凤凰山脉一带沉睡了一万多年。现在,重伤已愈,却是等于是重新活了一次。以前的记忆,也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

    临走了,林慕新突然心念一动,问尼采:“那个带头大哥,长得什么样子?你看他和我长得像么?”

    “他比你帅多了!”尼采不假思索地答道。

    回去的时候,可比来时候容易多了。有咕噜咕噜这只胆小的六阶魔兽带路,一路上几乎是没遇到什么危险。只是短短的十数日,几人就已经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外围一层。越往外走,树木就越是细了起来。渐渐地已经无法遮住天上的阳光,甚至在天气好的晚上也可以隐约地看见星辰了。

    再走几日,林慕新尝试着飞了起来,居然已经可以稳稳当当地飞到森林上空了。

    林慕新飞了一圈落将下来,对乌特斯*加伏亚笑道:“乌特斯*加伏亚,你先带着莉莉丝他们先走吧,替我好好照顾他们。我一个人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厉害的魔兽,再弄两个魔核回去。”

    莉莉丝抱住他的背脊,轻轻在他耳边言道:“林,我想和你在一起。而且,我们已经好久都没有,嗯,那个过了。”说完,立刻羞红了脸。

    “小宝贝。”林慕新亲了下她的额头,嘿嘿笑道“你累了,先出了这个森林再休息吧。我再看看有没有什么魔兽的魔核,嘿嘿,养你可是要花很多钱的,我自己得挣钱呀。”

    在林慕新的一再坚持下,莉莉丝等人只好同意先回米尔洛斯,由林慕新一人再在深林外围看看有什么可以捕杀的魔兽。连一直蹲在林慕新肩上的火凤凰小叽都被他甩了出去,只好一边叽叽喳喳地抗议,一边不情愿地跟着乌特斯*加伏亚回去了。

    第四集 光耀之地  第九十四章 出发

    更新时间:2008…3…22 1:14:47 本章字数:2401

    林慕新一直微笑地看着他们,直到最后的一丝背影也离开了他的视线,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混蛋,白痴,以后总会见面的,有什么好留恋的。光耀之地,哼哼,我可不怕你们。不过是一群自封的神祗罢了,老子以前还是金仙呢!”

    他踢了一脚还蹲在地上的咕噜咕噜:“起来了,走,带我去光耀之地。哦,也就是那老头说的神域的中心位置。”

    咕噜咕噜朝他呲牙咧嘴了一阵,林慕新阴笑道:“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把你扒了皮做烧烤!”

    咕噜咕噜吓得把一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其不情愿地“咕噜咕噜”叫了几声,算是答应给林慕新带路了。

    林慕新把随身藏好的在尼采处获得的圆盘拿了出来,放在手中,盘膝坐了下来,闭目。他在走出死亡森林的途中曾经不止一次地研究过这个圆盘,使用了很多道家炼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探测。无奈,圆盘总是没有任何的反应。现在,他即将赴身前往光耀之地,想在去之前再好好的研究一下。倘若能够开启圆盘或找到使用它的办法,就无疑给本次的光耀之地之行,多了一份保障。

    布鲁士变身巨龙,驮着莉莉丝、哇啦等人一路嚣张地飞过了有大队士兵守卫的米尔洛斯城墙。惹得下面一阵惊恐和慌乱,乌特斯*加伏亚指明方向,布鲁士往“迷乱国度”飞了过去,时不时地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龙吟,惹得米尔洛斯城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由于受到上次林慕新和布鲁士大战的影响,米尔洛斯城的许多地方都是废墟一片。在原左相府的地址上,从上外下看去,赫然还有一个个黑乎乎的深坑。只是,大街上却是热闹得很,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辆辆往来不息的豪华马车。布鲁士恶意地飞地极低,几乎快到了行人的头顶。往往是一阵强风吹过,尖叫声便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

    无数女人的褶子裙被强风吹起,人们惊恐地发现,一个骷髅头迅速地从女人们的裙底穿过。居然还发出了口哨声,那口哨声极是正宗,连米尔洛斯城最资深的无赖,流氓也是自愧不如。

    巨龙嚣张地在“迷乱国度”前停了下来,乌特斯*加伏亚如同一个被狠狠抽打出去的“本垒打”一般,“嗖”地冲了进去。这只骷髅头没有?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