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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偷儿的穿越

正文 第 18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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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边跑边嚎,带着侍卫们在府里乱转。惊得我这府里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我的女人们摔盆打碗,哭喊惊惧。

    我忍住追上去揪住她的冲动,我只跟在后面,想看她还会干些什么。我那几个兄弟也都憋着笑,跟在后面看热闹。我今天算是丢人丢到家了,都是这小妖精害的!

    她竟然还想去前院我的畅绿轩捣乱,胆子越来越大了!

    我们跟着她回到她的福兮院。小十四还火上浇油地拿我打趣,说我府里养了狼会吓坏了嫂子们。我话里有话地说:“你嫂子们胆子都大着呢,十四弟不必为此担心!”这小妖精的胆子确实不小,敢在我的府里这么折腾!

    今天当着几兄弟的面不好发作,不然,早把她拉出来家法伺候了!

    “小荷,没关系,让侍卫进来吧!”

    “爷,春桃现在衣冠不整,就不出去见几位爷了,还请几位爷见谅。”

    她的丫环不让侍卫进去搜查,她却仍在我们兄弟面前装作大度、温顺、有礼的样子,与她刚才的恶作剧时的模样判若两人。

    装得蛮像,若不是她学狼嚎捣乱的样子让我看了个正着,我也会被她骗了。

    八哥和十弟都忍俊不禁。我却气不打一处来。

    我进了屋,她还穿着刚才的衣服。我忍不住敲打她:“要睡了吗?玩累了?”

    她在我恼怒的目光下低头作乖巧状。

    “这府里今天鸡犬不宁,倒难为你能睡得着!”我冷冷地说了一句,便出去了。

    老十和小十四拿我打趣,我实在忍不住了:“闭嘴,少幸灾乐祸!要是让我知道今儿是谁干的,我定饶不了他!”

    这话我是说给她听的。

    我的侍卫们被折腾了一晚,我也一晚上没得安生。京城的谣言传得特别快,第二天上朝就有朝臣问我有关我府里闹狼嚎的事。这一天还没过完呢,京城里已经传出了几则不同的流言。

    一则说,我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木栏围场射伤了一头狼王,昨晚那狼王带着一大群狼血洗了九阿哥府。府里鸡鸭牲畜都狼被咬死了,周围的人家听了一晚上的鸡鸣马嘶。还真说得有鼻子有眼的,那是我府里的侍卫整晚都在捉跑出来的牲畜好不好?

    二则说,我九阿哥生性风流,不分人、妖,是母的就上,在木栏围场跟一头母狼妖缠上了。现在那头母狼妖找上门儿来要和我风流快活,可我这府里女人太多,搞得我不行了。母狼妖欲求不满,借机生事。他额娘的,这是谁造出来的,我胤禟在女人面前什么时候不行过?

    三则说,我九阿哥俊美多情,被一头小母狼看中了,变作一个美丽的女人,迷住了我。我与她夜夜快活,她平时倒也安分,不过昨天是月圆之夜,是她变回狼身的日子。她这一变身,就把府里的大小、人畜给吓了个不轻。最后还是我九阿哥神勇,用房中术把她给镇住了。造这谣的,看《聊斋》看多了,中毒了!

    下午我们兄弟几个陪皇阿玛喝茶,皇阿玛忽然问道:“你们兄弟的府宅最近还安宁吧?”

    听听,不出一天,连皇阿玛都知道了!日理万机的还要过问这事,这小妖精真是害人!

    我怒气冲冲地让小五传她侍寝,并让人准备好了家法,只等她来就好好教训她。

    她来了。她没再像上次一样素衣素面,而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看来她也敏感地觉察到了危险,尽量地讨好我。她这个样子还真是漂亮,我敢说,在我们兄弟的女人中,她是最漂亮的一个。

    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的脸色,这么骄傲的女子,也会有这种小女儿之态?忽然觉得,对这个女子,有比用家法更好的方法。

    “把衣服脱掉,自己过来!”下了这道会令女人不知所措的命令。

    她的反应出乎我的预料。她先是瞪大眼睛,似是不敢相信。然后,眯了眼睛不动,可爱的小嘴微微地撅着,对我无声地反抗。

    这一刻,她就像个跟大人耍赖的孩子。我笑起来,走向她。“不过来?这是等着爷过去伺候你呢!那好,就让爷来帮你脱!”

    我吻了她,她很喜欢我的吻,像上次一样迷醉。这让我很愉悦。我脱了她的衣服,她都不知不觉。这个迷糊的小妖精。

    她浑身□地站在我面前,开始有些不知所措,接着有些羞恼,想要发作,却使劲忍住,最后,干脆转过身,把她迷人的后背和臀部晾给了我。

    我哈哈大笑,这个样子的她是如此可爱,我怎么舍得用家法惩罚她。那一鞭子下去,是要皮开肉绽的。

    我把她抱起来,扔到床上。

    我对她的惩罚是像对待小孩子一样的打屁股。我用了些力气,是为了让她记住,不要再给我捣蛋。她先是抗拒,后来,可能是想明白了我为什么打她,就开始求饶。

    识实务者为俊杰!她的弯转得倒快,是个聪明的女人。

    最后一下我没留力气,可能打得太重了,她叫得岔了音儿,泪也流了出来。我抬起她的脸,问她:“疼吗?”

    “疼!”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答道。

    这个样子还真是让人怜惜,不过现在可不能表现出一点心软。不然,被这小妖精发现了,以后可就镇不住她了,甚至可能被这个精明的小东西拿来利用。

    我轻抚着她被打得红肿,却更加妖艳迷人的臀部,说道:“爷下手重了些,是因为昨天有头小母狼在我的府里乱叫,把我府里闹得人仰马翻。爷心里有气,就拿你撒撒气,你有意见吗?”

    看着她神情的变化真是件有趣的事。听我问她有没有意见,她当然是有意见的,但权衡了一下形势,她还是服了软。

    我说下次那小母狼再来还拿她撒气,她忙说要去庙里烧香,保合府平安。

    得了她的保证,我放下心来。虽不敢保证她以后不再捣乱,但起码能保证她不再装狼嚎。不然,我这府里再来几次狼嚎,那些传言就真要做实了。

    皇阿玛若听信传言派些萨满嬷嬷来,我可不敢保证那些颇有些门道的萨满嬷嬷能放过这头惹麻烦的小母狼。

    放下心来的我,不再想要惩罚,也不再想打压她骄傲的性子,只想把她压在身下好好爱她,欣赏她在迷醉中的小模样。那一刻,我觉得我有些疯狂。

    正文 被狗推

    更新时间:2010…1…29 13:27:48 本章字数:4810

    又将养了近十天,病才好得利索了。我又开始在府里逛荡。可这府必竟范围有限,我开始不满足于呆在府里。

    这天,刚刚下了场雨,天气比较凉爽。我没有惊动府里的任何人,悄悄出了边门。拐过一条较大的胡同,我找到了商驭提起的那条不起眼的小胡同——针尖儿胡同,一听名字就知道它有多窄了。

    这里离九阿哥府的边门也就是五分钟的距离。

    这条胡同里住了二十几户人家,商驭买的小院儿在胡同的最里面。原来是两个小院,商驭嫌一个小院太小,就买下了相邻的两个院,打通院墙,合成了一个院子。又经过一番修缮,就比较像样了。

    我敲了门,仆人来开门。他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不知商驭是怎么跟他讲的,一见到我,他就说:“是表小姐吧?我叫商禄。少爷发过话,表小姐来了,不管要做什么,都要我尽力侍侯。”语调中带着浓厚的闵南口音。

    “哦?你是你们少爷新招来帮佣的吗?”我问道。不知商驭这事办得是否稳妥。这里离着九阿哥府太近,如果人员不牢靠,对我是种威胁。

    “不是,我自小就长在商家,跟着我们少爷十多年了。只不过一直在福建,这几天才刚到京城。”他用一口闵南话答道。

    我放了心。

    从里面的院子迎出来两个女人,一个老妈子,一个小丫环。两人也都是闵南口音,见了我都口称表小姐。

    她们是对母女。那叫采儿的小丫头对商禄很是遵从。

    我跟着他们看明白了院子的结构,找他们要了一些需要的东西,就让他们各自忙去了。

    商驭这院子从外观上看很不起眼,与胡同里其它院子没有什么区别。里面却是五脏俱全,两间卧室、一间书房,还有厨房,下人房等等。房间里面的摆设虽不豪华,可也不显简陋。十分合用。

    我最欣赏的一点是,这两间卧室都直接通向开在另一个胡同的后门。俗话说,狡兔三窟,这小院两个出口分别在两个不同的胡同,起到的保护作用是一样的。

    此时,我就站在其中的一间卧室里,穿上了让下人拿来的那身破旧的乞丐服,把我自己刚才穿来的那件颜色虽素,衣料却好的衣服留在床上。把头发打乱,撒上一些草屑,脸上、脖颈和手上都抹上了锅灰。照照镜子,一个蓬头垢面、邋哩邋遢的小乞丐就出现在镜中。

    我对这小乞丐的装扮很满意,对商禄的办事效率也很满意,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我要乞丐服,没一盏茶的功夫,他就给我拿来了。好像随时都准备着这套乞丐服等着我来穿似的。

    我从后门出去,没有惊动他们三人,我不想他们对我的乞丐装扮大惊小怪。

    今天是我生病的一个多月来,首次出府。我决定放自己一天假,什么也不干,也不去见商驭。只逛街玩。

    我蹦蹦跳跳地走在天桥大街上,手里拿着刚刚买的小零食,边走边吃。里面有一袋糖炒栗子、一包梨膏糖,还有一包葵花子。

    街上很热闹,也许是个赶大集的日子?两旁的商铺、摊贩一家挨一家,耍把式卖艺的聚拢了一堆一堆的人群,人群中,时不时地发出喝彩声。

    我穿过一丛人群,来到相对较清静的一段街道。

    我把一颗葵花子抛了个弧线,让它在划过这道完美的弧线后,落入我的口中。我张开嘴准备接住这颗葵花子。这个动作在我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因为这一路上,我做过无数次这个动作,没一次失误。

    可这次却意外地没有接到,因为葵花子正要落入我口中的一刹那,我被人狠狠地推了一下。我的身子向左侧倒去,惯性让我收势不住,摔在了地上。我手里拿的栗子、糖和葵花子天女散花般地洒了一地。

    我惊诧地看着推了我的人,那是个身材高大的壮汉,穿着侍卫服,他旁边还有几个同样服色的人。他们簇拥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高瘦男子和一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

    那高瘦男子衣着华贵,腰上挂的玉佩质地极佳。他相貌不算极俊,但面容清矍,一双深深的黑眸炯炯有神。它们似乎具有魔力,不经意间就把你的目光牢牢吸住。

    他站在那里不发一言,却不怒自威。看到我躺倒在地,几不可见地微蹙了下眉头,却没有说话。

    刚才推了我的侍卫不依不饶,他叫道:“小叫花子,没看到我们爷在这儿,不长眼睛地往上撞!”

    什、什么?我不长眼睛?扔瓜子时我还看过的,明明没人,是你们这一大群人突然从旁边的书斋里拥出来,本姑奶奶根本躲闪不及!

    我收回被那人吸引住的视线,看向那穷凶极恶的侍卫,正要反驳跟他吵上两句,那人却发话了:“算了,我们走吧!”说着,他看了我一眼,就要转身。那群侍卫也正转身要跟着他离去。

    这家伙不知是个什么人,怎么手下的侍卫敢如此凶悍霸道?看我是个小乞丐就不用讲理么?可惜,今天他遇到的不是个真正的小乞丐!

    我看着洒了一地的零食和倒地时左手掌被地上的碎石划出的伤痕,那上面已经渗出了细细的血珠。

    我陆闵桃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欺负过!这么就想走了?没门儿!

    我没有起身,手脚并用地爬过去,一下子揪住了那人袍子的下摆。白色的丝袍被我的手抓出了两个黑黑的手爪印,还沾上了鲜血。

    这袍子已经报废了吧,能抵我的零食了!不过我的公道还没讨完。

    我呼天抢地地大叫道:“天哪,你还有没有天理啊!我赖痢头自小没爹没娘,靠讨饭过日子,被人赶,被狗推。天天是有了上顿没下顿,长这么大还没尝过糖的滋味。”我故意把“被狗追”说成了“被狗推”,看见刚才推我的侍卫额上青筋直跳,我心里暗乐。

    被我抓住袍子的人此时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没有恼怒,也没有诧异。喜怒不行于色?还真有这样的人?他身旁的中年人也是面色平静,眼中却精光闪烁。

    这是谁?眼睛好犀利的样子!

    现在管不了那些。我装模作样地擦了擦眼泪,偷眼看了下周围逐渐围拢来的人群,他们脸上都流露出怜悯的表情。有门儿,继续!

    我又抓住那人的衣摆,哭喊道:“今天,好不容易有一位心善的小姐,给了我这些好吃的。”我抽噎了一下。“这可是我一辈子都没吃过的好东西啊!”我抬眼看着人群,眼泪汪汪的。“可是,还没等我尝上一口就被这群人推搡在地,”我指着洒在雨后的积水里的零食,用凄厉的声音大喊道:“我的糖啊,这辈子吃不到了!这些人好凶啊!我的手腕好痛啊,一定是断了!”我用右手握住左手腕,向人们展示手掌上的血痕。

    人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吧,看看我们双方,这强弱对比很明显嘛!

    我看到人们脸上的怜悯转成愤怒,他们都怒瞪着那一群人。人群中一个年轻人忽然喊道:“这些人钱有势的富人就会欺负穷人!连一个可怜的小乞丐都不放过!”

    另一个人道:“这小乞丐多可怜啊,他们不加施舍还打人!”

    “对啊,这叫为富不仁!”

    “真可恨!”

    “太可恨啦!”

    “还小乞丐一个公道!”

    人群有逐渐向中间聚拢之势。这叫不叫群情激奋?以前看电影时,最佩服那些一演讲就能发动起学生和群众去游行的地下党。没想到我也有这等才能啊!

    由此也可以看出世上还是穷人多,所以一遇富人在街上行凶,总会有一群穷人在旁边打抱不平。

    那些刚才还很凶悍的侍卫看到自己一行被这么多人包围在中间,而那些人大有一言不合就要群殴之势,都有了些底气不足的样子。那人的眉头蹙得更紧了,眉间形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

    老兄,这样很容易长皱纹的!

    我不再说话,抓着那人的白袍哭得越发可怜,人们围得更紧了。那些侍卫开始向外推搡人群。而外面的人都在向里拥,人们都想看看那为富不仁的家伙的样子,也都想表达自己的那份愤怒。我这个导火索却被人忽略在一旁了。

    我缩回抓住那人白袍的手,顺便拉下了他腰上的玉佩。看看没人注意到我,手脚并用地从人们的脚下爬出了包围圈。一溜小跑地钻进了旁边的一个小胡同。胡同口有块半人高的大石头,我躲在后面向外观看,由演员变身成为观众。

    侍卫和人群的推搡中,动作有些激烈,引起了更多人的不满,有人开始喊:侍卫打人了!侍卫行凶了!不得了,要出人命了!

    叫你们凶,我看你们怎么收场!

    人群乱作一团,一场声势浩大的劳动人民反压迫运动眼看着一触即发,忽听一个威严的声音大喝道:“大家别乱,请听我一言!”是那人在说话。

    人群稍稍静了一下,那人继续说道:“大家是因了我的侍卫推伤了小乞丐而报不平,各位都是心善的好人,请受我一礼!”他对着人群团团一拜。人群完全静了下来,敌对情绪明显减少。

    哇!这人好厉害!

    我声泪俱下地才把人们的情绪挑起来,他一句话就把他们的情绪又平复了。这人到底是谁?

    我一边琢磨,一边继续观看。

    “这侍卫太过粗暴,我回去会罚他!”他又说道。

    “对,该罚!这位爷公平!”

    “是啊,爷不是坏人!”

    这些人怎么转得这么快?人家两句话就信了?不过,貌似如果不是这样轻信,他们也没这么容易被我挑起来!

    看到一些人表示赞同,那人又说道:“小乞丐么,我会出钱医治,还会赔他的糖……,唉,小乞丐呢?他上哪儿去了?”他装腔作势地大叫起来,一脸的疑惑。

    我才不信他到现在才发现我不见了!他定是早就发现了,才利用这点脱身。这家伙比我还能算计,戏也演得逼真,厉害!

    他大声命令侍卫们寻找。侍卫们找了一圈,自然是找不到。他便又跟人们说了两句场面话,什么回去一定惩处肇事的侍卫、找到小乞丐一定要好好医治了,等等。引得人们直称他是好人,他才施施然地上马走了。临走时,他那炯炯有神的黑眸向我的藏身处狠狠地撇了一眼。

    我吓了一跳,难道他知道我藏在这儿?再也不敢多呆,我猫着腰拐了两个胡同,见没人追来,才松了口气。

    回针尖胡同的院子时,尽管没让那几个下人发现,却让商驭给撞个正着。

    我溜进那间放着我的衣服的卧室时,商驭正坐在里面等我。见我这样一副打扮,他惊诧地打量我半天,笑道:“阿哥府里锦衣玉食的贵人,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小乞丐?”

    我呵呵一笑,说道:“做贵人有什么好,整天都要端着个尊贵的架子,还哪儿也不能去。做小乞丐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去哪儿就去哪。而且啊,不用想行为够不够尊贵,想干嘛就干嘛,就连当众从身上抓个虱子出来吃掉,都没有人会见怪!”

    他看我说得这么恶心,还一幅理直气壮的样子,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我斜了他一眼,说道:“怎么,表哥不赞同?”

    “赞同、赞同!”他憋笑道:“表妹的话是至理名言。”

    “这不就结了?”我胜利似的说道。

    他喷笑:“我服了你!真不知九阿哥平时怎么受得了你!”

    “我平时从来不跟九阿哥这么说话,只有跟你才这么说。表哥你荣幸去吧!”

    “好,好,我荣幸……”他刚刚还在笑着,却忽然面色肃然。“你的手怎么了?”

    我把手藏到身后,“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不小心摔了一下。”

    他把我的手从身后拉出来,仔细看了看,说道:“摔得挺重,不但流血了,手腕处也有淤青。恐怕不像你说得这么简单吧?”

    这人!眼光这么厉害干嘛?

    瞒不住了,只好说实话。“是被一个侍卫推倒的。他说我挡了他们爷的道。”

    “哪个府的侍卫?我给你找人教训他!”商驭眉毛拧到了一起,语气相当不善。平时在这个圆滑的商人嘴里可难得听到这样的语气。

    “我也不知道,忘了问了!”我有些无所谓地说道。

    “在哪儿遇到的?我派人去找!”他却很认真。

    他还真要给我出气!心里感到了一丝丝温暖。

    想起遇到狼人后,就再也没人敢欺负我,因为只要有人欺负我,他都会带着我去把场子找回来。所以人家都说我交了个厉害的男朋友,再也不敢欺负我了。

    商驭在某些方面跟他还真像。

    我嘻嘻一笑,说道:“好表哥,表妹知道你想给我出气,不过他们已经走了,追不上了。再说,我也没受大伤,这次就算了吧。下次再看到他,我一定找你给我出气!”

    不知为什么,不就是不愿意商驭参与这件事。可能是潜意识里觉得那人身份不好惹,我不想商驭为我惹上麻烦。若是九阿哥这么问,我就一定会告诉他。因为凭他的身份,除了他皇阿玛,没有谁是他惹不起的。

    正文 又来一个!

    更新时间:2010…1…29 13:28:14 本章字数:4898

    商驭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看到了我的眼睛里去。他没有再说什么,出去拿了药和水来,细细地为我擦拭伤口。

    他擦得很认真,每一道伤口至少都擦了三遍以上。用清水擦净,再涂上药。他微垂着头,睫毛也低垂,我看不到他眼里的神情,但我能感觉到那里面的专注。也许是角色相同,他最近越来越多地让我想起狼人。

    狼人教了我一切,他自小照顾我,如父如兄。我对他的依恋,他应该清楚,虽然他理智地从不回应。

    商驭呢,他对我开始是利用,甚至是胁迫。他要我帮他偷名册。

    不过,我们还是确定了合作关系,成了合伙人。因为我们需要相互合作,或者说,是相互利用。他利用我的技能帮他出气,我利用他的人脉和身份联系生意。

    现在呢?好像我们已经不再限于合伙人的关系。那又是什么呢?我说不清。

    朋友?

    也许!

    他擦完了药,用干净的棉布把我的手包扎上,我说这点小伤口不用包,但他很是坚持。只好随他去了。

    “过些日子可能又要有一桩生意了。”他正专注地把我的手包得像个熊掌,却忽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啊?啊!什么生意?”我把自己从刚才的思绪中拉出来。

    “有人对诚郡王府里的一幅画感兴趣。”他给我的手打上了最后一个结,然后说道:“我正在和他谈价钱,等谈妥了价钱,我们再着手。”

    “诚郡王?就是皇上的三阿哥吧?”我问。

    他收拾着给我包扎的用具,点了点头。

    我说道:“听说他跟着皇上去了热河。主子不在,府里的守卫必然松范,现在下手倒是个好时机!”

    回到九阿哥府,我拿出从那人身上顺手牵羊来的玉佩,细细玩赏。

    此玉质地洁白细腻,有如羊脂,是上等的羊脂白玉。上面的图案雕刻细致、形象生动。一只梅花鹿口中衔一个灵芝,灵芝上一只蝙蝠展翼欲飞。古人戴玉佩往往都有深刻的寓意,蝙蝠为福;梅花鹿为兽,音与“寿”相同,为长寿之意;灵芝与如意同形,体现称心如意。此种图案表示幸福、长寿、事事顺意,也就是福寿如意的寓意。

    这类图案的玉佩很常见,但玉质如此好、做工如此精致的玉佩却并不多。那人究竟是谁呢?我翻到玉佩的背面,见上面雕有一个阴文的字,笔画弯弯曲曲的,像羊肠子,是满文。我不认识满文,只好暂时放弃研究有关玉的主人的问题。

    我把这玉放到了房梁上的木盒子里,商驭给我的那五万元银票也放在这盒子里。房梁上应该是个相对较安全的地方,我可不想哪天让我家九爷发现了我手里有这么一笔不菲的财产,怀疑起它们的来源。

    那庄生意很快定了下来。商驭和人谈妥了价钱,也初步打听来一些诚郡王府的基本资料。那画是宋徽宗赵佶的《芙蓉锦鸡图》。

    宋徽宗赵佶是宋朝的第八个皇帝,也是北宋的亡国之君。

    宋徽宗治国无能,昏庸奢侈。任用蔡京、童贯、高俅等奸臣主持朝政,大肆搜刮民财,穷奢极侈,荒淫无度。他到处搜集奇花异石运至开封,被称为花石纲,用以大肆建造宫殿,劳民伤财,民不聊生,造成宋江、方腊的起义。

    《水浒传》里对他描述为:“这浮浪子弟门风帮闲之事,无一般不晓,无一般不会,更无一般不爱;即如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踢球打弹,品竹调丝,吹弹歌舞,自不必说。”

    私会名妓李师师的就是其人。

    宋徽宗成了历史上有名的玩物丧志以致亡国的皇帝。“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是后代史学家对他的评价。

    金军攻克东京汴梁后,把他和他儿子钦宗虏去做了俘虏,连同他们的妻女一起受尽折辱。史称“靖康之耻”。

    这样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却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他与南唐李后主竟是惊人的相似,治国无能却在书画诗词上大有造诣。他是个历史上有名的书画大家。

    书法上他独创被后世称颂的瘦金体,笔势劲逸,意度天成。他的绘画,重视写生,尤善画花鸟画,极强调细节,以精工逼真著称。

    他的这幅《芙蓉锦鸡图》,便是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

    汴京城破时,宫中所藏所有书画被金军洗劫一空,所以赵佶流传于后世的书画并不多。

    《芙蓉锦鸡图》能留存下来,恐怕还是得益于它落在金熙宗的二皇子完颜宗望手中,完颜宗望是金国诸皇子中为数不多的喜爱大宋文化的皇子。若是由不懂书画的金兵所得,该画恐怕也会像赵佶的大部分书画一样,被埋没于历史的尘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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