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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偷儿的穿越

正文 第 3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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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端?br />

    听她自己说,她以前只是厨房的一个粗使丫头,我来后,才被调来做我的贴身丫环。不用再做粗活儿,轻松了不少,所以,她对我还是有份感激的。

    杨嬷嬷跟她的情况差不多,只是有了丈夫和儿子,一家子都在九阿哥府里做事,是府里的包衣奴才。她们一家很是忠心,所以这次她才有了来我身边伺候的机会。来这儿之前,她是在洗衣房干活儿的,一双手洗得很是粗糙,生满了冻疮。

    现在到了这儿,她只需做些打扫的活儿再顺便给我一个人洗一下的小衣。那些大件的衣物都送去洗衣房洗。

    这两人伺候得很尽心,我也很满意。不过以前仅限于主仆关系上的肯定,今天才开始把小荷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来欣赏。

    小五下午就来了,他就是在畅绿轩当差的那个机灵小厮。他回话说,我爹和兄弟们都好,我爹还在顺天府当书吏,我大哥前阵子进了绿营,二哥在一家绸缎庄当伙计,小弟弟不想入学,也想学二哥去店里做伙计,只是年龄还太小,只好暂时在家。

    我一边听,一边问,把刘春桃的背景资料探听了个七七八八。

    在说到我娘时,小五犹豫了一下,说她前阵子生病了,吃了很多药都不见起色,一家人正为此发愁。

    我面容忧戚地谢了小五,递了点碎银子过去。这碎银子可不是我从那白衣公子身上顺来的。他身上的银子都是大锭的。这碎银是府里发的例银。

    我这个小妾身份,例银不多,每月只有八两,丫环婆子们每月也有一、二两,我比她们多点有限。不过按这个时代银子的购买力来说,这八两银子够小门小户的一家人过个两个月了。

    难怪这么多女人愿意进王府做妾,光是零花钱就能养一家子人了。这让我想起了现代的小三儿。以前一个生意上的客户包了个小三儿,每月给她两万。小三儿的一家人都不用工作,每天围着侍候着我这个客户。我现在的地位,就是那小三儿。

    多么讽刺,一贯独立的我也有做小三儿的一天。

    小五欣喜地接了银子,看着我的满脸戚色,不忍道:“刘主子不必过于担心,想是夫人担心主子才会病的,我已经带了话儿说主子一切都好,夫人听了,病一定会好的。”

    我谢了他,又向他打听了九阿哥这两天的行踪,便让他去了。

    今天是初一,每逢初一、十五,九阿哥都要在家宴请他的几位兄弟,主要是八、十、十四几位阿哥。他们几人通常吃完饭,把书房的门一关,就在里面商量事,往往一商量就到半夜。

    估计是谈朝中政事,我曾经夜探过两次,但周围防范太过严密,只好就此做罢。反正我只是个偷儿,朝中政事我也不关心。

    那几位阿哥我曾远远地见到过,但一直无缘近距离接触。究竟这几人是否长得像姐妹们传的那样,现在还不好说。

    其实对他们我是能躲就躲的,只是今天我要见九阿哥,不得不见他们。九阿哥平时在府里基本见不到人,只有初一、十五他在家请客才回府较早。而我要见他跟他报备回家看刘春桃娘的事,所以只好等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这里一边是竹林,一边是一个池塘,中间有一条小路,被竹林遮挡,十分幽静。等了有两柱香的时间,终于听到了人声。

    听到了那个冷沉而又魅惑的声音时,我知道是他们来了。

    正文 亲情

    更新时间:2010…1…29 13:14:03 本章字数:3870

    我含胸拔背,气沉丹田,声凝咽腔,用西北风的风格吼出了一段歌词。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跟着爹爹;还好过呀;就怕爹爹娶后娘呀。亲娘呀;亲娘呀。

    我唱不出于文华的悲惨凄凉柔美,说实话,我唱着这首歌儿时,心里蛮有些搞笑的味道,不过现在可不能笑,做戏要做全套。

    娶了后娘;三年半呀;生个弟弟比我强呀。弟弟吃面;我喝汤呀;端起碗来泪汪汪呀。亲娘呀;亲娘呀。

    唱到这儿,倒也唱出了一点感觉。这首歌让我唱得别有一番凄绝的味道,想着十年前过世的妈妈,要蕴酿出这种感觉也不很难。

    亲娘想我;谁知道呀;我想亲娘在梦中呀。桃花开了杏花落呀我想亲娘一阵风呀亲娘呀;亲娘呀。

    我小心控制着情绪,既要在歌里加入情感,又不能完全沉浸其中,我时刻注意着那几人的动静。

    用了一个长长的收尾结束了这首名叫《小白菜》的歌,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静待结果。说实话,对他们的反应,我心里没底。

    耳中一声男人的哭嚎打破了沉寂。我惊讶了,转过那丛青竹,看到的是九阿哥和其他几个锦衣玉袍的人,其中一人蹲在地上哭得伤心。

    九阿哥褐袍玄衣,美玉折扇,一副翩翩佳公子形象。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是个权势薰天、肆意妄为的家伙。他俊魅邪肆的长相更增加了我的这种感觉。此时他那好看的眉正紧锁着,智狡沉郁的目光毫不掩饰地探究着我。

    他身旁站着一个素色衣袍的人,那人面色净白如玉,黑眸红唇,从骨子里透出股风雅智贤。虽然被我盯着打量,却从容如春风拂面。他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如果说九阿哥是个神秘的、有着魔力的黑色猫眼石,那他就是颗极品明珠,温润莹泽、秀质内敛,不张扬,却无人会忽略,不露锋芒,却光华四射。

    这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八贤王,八阿哥吧!

    大概盯着那他的时间有些长,九阿哥投向我的目光有些恼火。我后知后觉地发现,一不小心,自己已犯了忌讳。毕竟九阿哥算是我名义上的男人吧,当着他的面,肆无忌惮地打量另一个好看的男人,似乎太过份了些。

    我扮乖顺地低下头,福身叫了声“爷”。

    这个时代的小家碧玉应该是这个作派吧!我努力按自己心中的标准饰演着刘春桃这一角色。既然要在他府中潜上一阵子,就要努力扮好角色,不能引人怀疑。

    九阿哥冷哼一声,说道:“你不待在你的福兮院,跑到这儿来乱嚎什么?扰了爷们的雅兴,成何体统!”说话时,他眼睛瞟了蹲在地上的男人一眼。

    这种肆意妄为之徒也冠冕堂皇地用上了“体统”两字,倒让我好笑。不过,他刚才的那一眼,是在暗示我那男人是我惹哭的么?

    我莫名其妙,但还是垂眸说道:“春桃听说母亲病重,心中悲伤,才不知不觉地唱了出来,没想到扰了几位爷的雅兴,春桃罪该万死,请爷责罚!”说着,我把膝盖重重地往地上一跪,听候发落。

    九阿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八阿哥弯腰轻拍那人肩头,温和地说道:“十弟,你是想起了温僖母妃了吗?不要太难过了!”

    原来这是十阿哥,我的一首《小白菜》勾起他对已故生母的思念情绪了。这可是我始料未及的,心有歉意。

    八阿哥温润和煦的嗓音很有安慰人的效果,让人听着就心绪平和。十阿哥渐渐平复了情绪,他站起身来,看了一眼满脸歉疚的我,对九阿哥说道:“九哥,不要责怪她了,她这也是无心之过。”

    九阿哥关切地看着十阿哥说道:“老十,别太伤心了就好。”又转向我,蹙眉道:“起来吧。”

    我站起身,膝盖有些疼,我对十阿哥说道:“谢十爷大人大量,不追究春桃之过。”

    他摆了摆手,说道:“算了,你也是一片孝心,不过这歌越听越心酸,你自己以后也少唱,省得伤心。”

    谁说的十阿哥粗笨鲁莾?在我看来,他不但胸怀宽广,而且关心起人来,心思细腻。他身形高大魁梧,声音洪亮,确实容易给人粗莾的感觉,但我一直认为人不可貌相。

    我见过的最凶悍的一个杀手,曾经应一个富商要求,追杀坑了富商的一个黑社会老大。那老大身边也有一骠人马,但这杀手不慌不忙地将他身边的干将和家人一一杀死,把老大逼到穷途末路,最终自杀。这样厉害的一个杀手不但身型矮小,长得文质彬彬,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怎么看怎么像是医生、律师之类的人物。任谁也想不到他是圈子里手法最凶悍的杀手。

    外貌和实际差距最大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他的外貌长得确实很容易让人误会,另一种是本人刻意而为,故意给人造成假象。十阿哥应该是前者吧,不过也可能两者兼有。除太子外,十阿哥是母家身份最高贵的一个阿哥,若是表现得太出色,恐怕最易遭忌的就是他。他母妃身份虽高贵,但却早亡,不露锋芒也许是一个无人护佑的孩子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吧!

    “九哥,这就是你前一阵子刚娶进门的小九嫂吧?”站在九阿哥另一侧的一个十七、八岁的锦衣少年忽然说道。他刚才站在旁边一直没吭声,所以我并没注意他。现在他说了话,我才打量起他来。

    这是一个眼睛很大,精光四射的少年。脸上带着明显的霸气与自信,配上他英俊的小帅哥相貌,倒并不让人反感,反而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知不觉地愿意跟着他的思路、追随他的步伐。这少年再过两年,定是个了不起的领袖型人物。

    九阿哥弯了弯唇角算是默认了,十阿哥接道:“九哥,你在大街上看到姑娘一见钟情,立马收回府中金屋藏娇的事已经街知巷闻了,你看,连十四也听说了。”说这话时,老十是笑着的,他情绪变化还挺快,赶上我们现代的八零年后生人了。

    “细看还真是挺像的。”十四围着我转了一圈,打量了一番,说道。他说得隐晦,但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他是说我长得像那个纯禧格格。这小子还真是肆无忌惮。

    八阿哥拍了拍九阿哥的肩,无声的语言在两人之间交流。九阿哥和裕亲王府的纯禧格格的这段情史看来已不是秘密,好像人人皆知。只有我这个替身还有些不明所以。刘春桃这是什么破命格啊?

    我一脸悲戚。在他们看来却是另一番道理。十阿哥说道:“你别难过,你娘只是生病,起码你还见得到,你常回去看看,也许她就好了。”十阿哥语含关切,让我心里有些微感动。

    我微笑着回道:“十爷说得是!谢谢十爷的安慰。”瞟了我家男人一眼,就不再说话。老十对我关心再多也只能限于安慰这一层,还是要我家男人发了话才算。

    九阿哥轻咳一声,说道:“明天让小五陪你回去看看吧!”

    他说这话时,眼睛并没有看我,但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

    几人在这里呆够了,又准备把自己关到书房里。八阿哥走时对我笑了笑。九阿哥又把我从头到脚地审视了一番,蹙着眉走了。十阿哥看我的目光最是和善。小十四么,一脸的坏笑,他说道:“你那歌唱得还不够悲切,骗不了九哥,今天若不是十哥帮你,搞不好,你会受顿皮肉之苦!”

    听听,这个自以为是的小屁孩,说出来的话多么欠扁!

    不过他说的今天十阿哥帮了我倒没说错。行,我记住了,十阿哥,以后我偷谁家也不去偷你家就是了。

    第二天一早,小五就来了,看来是得了九阿哥的吩咐。他引我从边门出去,那里早已有一辆马车等候,小五自己驾车把我送到了位于大栅栏外的刘春桃的家。

    顺治朝实行满汉分居,满人住在内城。汉人,无论你是多大的官儿,只要是汉人,就只能住在外城。白天,汉人可以由外城进入内城做生意或办事,而一到夜晚宵禁时,必须回到外城。内城和外城之间修建栅栏进行隔绝,人们通过栅栏出入内外城区。其中最大的一个栅栏,就是著名的大栅栏。靠近大栅栏的外城区聚集了许多汉族官员,这些文人官吏经常逛书市,淘旧书,使这里的书肆生意异常火爆。久而久之,吸引了各地的书斋来此摆摊开店,形成了著名的“京城雅游之所”。

    刘春桃的家就住在这里,只不过刘大只是个小吏,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中,不若那些著名的汉族大员住的是花园豪宅。

    让我意外的是刘大相貌普通、形容猥琐。看刘春桃的相貌,还以为他爹也是个中年美男。见面后她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人家九爷可是天潢贵胄,以你的出身,能进九爷府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第二句话:人要惜福,好好伺候九爷、九福晋。第三句话:人不能忘本,飞上枝头了,可别忘了照顾还在穷窝里的老爹、老娘,还有兄弟们。第四句话:去吧!

    我无语了。难怪刘春桃会被这样带进九阿哥府,原来她爹就是个卖女求荣的奴才。人家肯要她女儿,正是求之不得。人家不肯要,还恨不得倒贴着把女儿送进去呢!这样的品性也算是个读书人?

    刘春桃竟有个这样的爹!以前自己没爸爸,羡慕别人有爸爸,可如果有个刘春桃同学这样的爸爸,还真不如没有。

    以前我和妈妈过,母女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过得苦,但起码妈妈是真疼我。有了好吃的,自己一点也舍不得吃,一定要留给我吃;为了给我买套新校服,不再穿别人捐献的旧衣服,背着我打两份工。其中第二份工是在一家写字楼里打扫卫生间。我一直都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她劳累过度晕倒在卫生间。

    从那时起,我才真正开始跟着狼人学习做一个名偷儿。我要钱,我要妈妈不再这么辛苦,我要自己不再成为妈妈的负担!不过,这已是我初见狼人的两年后。那之前,我心里一直抗拒做一个偷儿。

    几年后,当我有能力让妈妈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时,她竟早已离去。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死不瞑目。她是为没有看到我上完大学而不甘,她担心我没钱继续完成学业。那是一份无法说出的亲人间的眷恋之情。

    子欲养而亲不在,当你真正体会到时,才知道那是种什么滋味。妈妈没有享受过一天好日子。

    其实,我是幸运的,我有一个这样的妈妈,而没有一个刘大那样的爹。

    正文 逛街*踩点

    更新时间:2010…1…29 13:14:18 本章字数:3213

    见到刘春桃的娘,才找到刘春桃这副容貌的来源。不过,她现在一脸病容、形容枯槁。她见到我脸现惊喜,原本无神的目光一下散发出亮眼的光芒。见到我的喜悦发自内心。我替刘春桃叫了她一声娘。

    我问了她的病情,知道她是因担心我在人家高门大户的府里受委曲,才思虑成疾。她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这天下的母亲疼爱儿女的心都是一样的吧!

    她对我说:“既然进了九阿哥府,就好好伺候九阿哥。记得一切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从小性子温婉,娘倒不太担心你会闯祸,只不过,那样的人家,不若我们这小门小户的人家简单,一切小心。娘老了,只要你过得好就安心了。”

    我安慰了她,做出一副在九阿哥府里过得很高兴的样子让她安心。

    正说着话,跑来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他脸儿圆圆,眼睛大大,很可爱的样子。见到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转了转,眯起眼叫了我声姐姐,就腻在我身上不撒手。这就是刘春桃的小弟?一副人小鬼大的样子。

    我倒喜欢他,给了他一些铜板,他就高兴地说去给我买糖吃。

    他娘摇了摇头对我说道:“你别宠坏了他,小孩子干嘛给他这么多钱?”

    我才意识到,这些铜板,够这样的人家吃个十天半个月的了。我掏出二十两银子,给了她,让她多买些补品补补身子。她要塞回给我,被我拒绝了。

    没有看到刘春桃的大哥和二哥,两人白天都有正经事要忙,一个在兵营、一个在绸缎庄,回不来。

    从刘春桃家出来,我对小五说要在城里转转,这才是我跑到九阿哥面前大唱《小白菜》的真正目的。小五二话没说就载着我往繁华热闹的地方去。看来给他打点的那点银子起了作用。

    我初来窄到,这还是我来到清朝后第一次白天逛街。白天比晚上要热闹得多,各种小摊贩把街道两旁占得满满的。我看得目不暇接,但最吸引我目光的是那些高门大户的宅子。我让小五带我到贵人云集的西城,一边走马观花地看着这个王府、那个官宅,一边引着小五给我讲各府的传闻秩事。

    小五自小跟在九阿哥身边,对京城贵人中的八挂知道得极多、极详细。他那话匣子一打开,不用我费事,就滔滔不绝地全都倒了出来。

    什么大阿哥的直郡王府和恭亲王常宁的府在斜对门儿,两府的看门狗互相看对了眼儿啦;什么四阿哥和八阿哥两府只有一墙之隔,四阿哥家的厨房紧挨着八福晋的卧室,四阿哥极爱吃辣,所以他家的厨房每

    c天辣味呛鼻,八福晋的卧室便也每天辣气薰天,搞得八阿哥和八福晋在自家卧室都不得安生,影响了八爷的传宗接代、开枝散叶大计啦;什么老十府和十四府就隔着两条街,十福晋与十阿哥一打架,就跑到十四府上找十四福晋诉苦,最后十阿哥找上门来接她回家,所以十阿哥与十四阿哥两府走得近啦等等,不一而足。

    九阿哥府与裕亲王府的后门都在一条胡同里,这事我是在夜探九阿哥府时就弄清楚的,不过京城中王府如此集中,一个挨着一个,还是这次出来才了解到的,多亏了小五这个对地头十分熟悉的人。

    此时的京城布局东富西贵,即王公贵族多住在西城区,而富商大户多住在东城区。而南城、北城住的就是比较穷的贫苦人家了。

    摸清了此时北京城的基本状况,有利于我寻找目标,有的放矢。不过此时我最需要的是一个合作者,就像我在现代的那样。现代的我和狼人,一个负责盗宝,一个负责定单和销货渠道。我只管盗宝,其它的都让狼人去做。他做的事需要交游广阔,有良好的人脉,尤其要认识许多有钱人。

    我在大清谁也不认识,想自己来做这件事,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必须找一个像狼人那样的合伙人。

    但是,到哪里去找呢?这事让我犯了愁。

    走一步看一步吧,我总是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任何事能把我难住。

    我找了一身黑色劲装,这方便我出府夜探。我的生活极规律,每天一早起来吃营养早餐,在院里遛弯,既呼吸新鲜空气,又熟悉府里的地形、了解府里的情况,顺便探查九阿哥的秘密宝库在哪里。白天看和晚上看有时候有很大的不同,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比如说,有的地方,晚上是极好的隐蔽地,而白天就根本藏不住人,那天我“偶遇”几位阿哥的地方就是如此。

    午餐后,我总是要小睡一会儿,为晚上养精蓄锐。起床后,我会把小荷和杨嬷嬷都支出去,然后练一个时辰的瑜珈,以提高这个身体的柔韧性。我发现这个身体的柔韧性和灵活性极差,根本无法与现代的我相比。为了达到我以前身体的水平,我坚持不懈地练习。不努力让身体达到最佳状态很可能会在干活儿时无法完成需要做的动作。我们这个行业,一个小小的失误或能力上的欠缺都可能导致万劫不复的结果。

    好在这个身体毕竟只有十六、七岁,还有潜力可挖。想我以前也是差不多这个岁数才开始跟着狼人学习这行的职业技能的,一切还来得及。

    经过十多天的练习,身体的柔韧性有了很大的改善。不过灵活度还要另想办法练习。以前有狼人做我的陪练,在狼人的别墅里就有一间大大的练功房,什么器械工具都有,现在么,可没这么好的条件了。想想就让人叹气啊!

    练完瑜珈后,我会延续现代的习惯,吃点下午茶,然后把晚餐时间推后。这里的人们没有电灯,晚上黑灯瞎火的,什么也做不成,所以他们晚餐吃得早,吃完后没多久就睡觉了。

    夜里正是我最好的工作时间,晚餐吃得太早半夜会饿,我可不想肚子咕咕叫着干活儿。所以我把晚餐定在天黑后,与这里的人们习惯大不相同。

    一开始小荷和杨嬷嬷很是奇怪,但时间久了,也就见怪不怪地习惯了。天黑后,吃完晚餐,就把她们都打发去休息。我在床上养一会儿神,就穿上夜行衣出府探查。

    前几天探过裕亲王府、直郡王府和恭亲王府,而今天我要探一探四阿哥府和八阿哥府。他们两个已在几年前被封为贝勒,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四贝勒府和八贝勒府。

    我躺在床上,侧耳倾听两间厢房的声音。两边厢房在半个时辰前就没了声息,两人应该已经歇下了。现在更是一派静寂,她们肯定已经睡熟。我起身,又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装束,黑色紧身劲装,袖口收紧,鞋是我按照现代的运动鞋的原理找人定做的。轻便的软牛皮鞋身,鞋底做了隔空层,以增加弹性,下面还用了布底,减小走路的声音。

    我悄悄出了自己住的小院,小心地躲过巡夜的侍卫。这些天我早已把府里的侍卫换班和巡逻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这对我来说,再容易不过。用一根细铁丝和一根稍粗的铁棒轻松地打开后园的边门,我悄声掩出了九阿哥府。

    这个边门平时不大有人走,只有九阿哥庄子上的奴才给府里送庄上收的特产或柴禾时,才会打开。晚上这里更是只有一把大铁锁,连个看门人都没有。九阿哥府防范严密,要说有漏洞,也只有这一处了。而且,这个漏洞也只有我能钻,挂在门上的那把大锁,一般人要搬起来都颇费力气,更别说把它打开。

    我把锁重新挂好,这样,就算有人巡逻到这里,也不会因此起疑。小心使得万年船!这是我入门时,狼人给我上的第一课。

    那天,他带我去一个地方“踩点”,故意留下了一些破绽,第二天,就被人跟踪到了我们租住的旅社。他一边带我从早已选好的退路撤退,一边给我讲解是什么破绽成了被人追踪的线索。他以此来教育我,干这行,谨慎是唯一绝对不能缺少的品质。回想起他踩点时的行为,才知道这次踩点是假,用事实教育我才是真正的目的。

    狼人一直信奉在实践中教育,才是最有效的教育。我就是这样被他从实战中训练出来的。一路的摸爬滚打让我惊险叠出、伤痕累累,却也卓有成效。我终于成了在圈内极富盛名的“千面无痕”。

    “千面”是指我出众的化装术,常常让做梦都想抓我,号称就算烧成了灰也认得我的警察“对面相逢不相识”。这也包括麦在内,当然,他是最难骗过的人,他常常从我的眼睛就认出我来,但我还是成功骗过他许多次。

    “无痕”是指我去过的地方,常常是东西不翼而飞,警察却找不到一点痕迹和线索。案子就这样成了无头案。这便是得益于狼人对我的谨慎教育。

    正文 探宝

    更新时间:2010…1…29 13:14:27 本章字数:3237

    两个贝勒府离此并不远,我只走了一柱香的时间就到了。看着一墙之隔的两个府,一样的门庭恢弘、一样的高阁如云。先进哪一个呢?

    我一贯想念缘份和命运,于是,掏出一枚铜板,对空一扔,铜板落下,左手手背接住了铜板,右手一扣。我抬起右手,手背上的铜板铸着康熙通宝的正面朝上。我一笑,看来我与八贝勒府的缘份更大些。

    八贝勒,若是顺了您府上的东西,可不要怪我,那是老天安排的。

    我用老办法打开了八贝勒府角门的门锁,听了听动静。夜已深,里面静寂无声,除了风吹动树枝传来的偶尔几声“吡叭”声。月影被云遮住,月光暗淡稀薄地从云缝中透出一点,好像不高明的乐手昏昏欲睡地奏出来的乐曲,那么地软弱无力。

    我推门而入,转身带上门就隐入旁边的灌木丛。静静地听着,没有任何异常的声息,我满意地起身向前掩去。

    躲过了一拨巡逻的侍卫,前面的园子静悄悄的,到处都黑着灯。我向一座高大的屋宇靠近,看样子,那应该是主屋。里面黑着灯,没有一点声息,应该是歇下了吧!

    刚要进一步地探查一番,忽见不远处的一间厢房亮起灯火。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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