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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

正文 第6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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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7-1621:13:36

    【续上】

    另有研究表明,20世纪30年代,乡村土地大约有28.7%租给了佃农,加上6.7%的公田(公田、官田、学田、庙田、祭田、屯田及义田)出租,总计出租的土地约为35.5%,即有这样多的土地是由佃农和雇农耕种的。

    在新中国解放初期的土改中,约有42-44%的土地(1952年,含公田)可以用来被重新分配,大体上也可证实这一估计,因多余部分是对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进行“剥夺”后得到的【7】。

    【注7】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78页。

    2011-07-1621:15:47

    【续上】

    但这并不表示,对一个个具体的家庭来说,民国初期的土地不均等现象,是可被容忍的一件“小事”。

    在1912年革命之后,有三种正在发展的趋势,使农村中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关系趋向于紧张。

    一是社会动乱的持续存在,使地主及乡村富裕人家向城市迁徙以图保护的趋势一直在加强;他们在迁入城市生活后,仍然保留着地产的所有权,把监督佃户和收租的事宜委托给在当地的代理人,长江领域因此还出现了专门代人收租的租行组织。

    代理人和租行往往会从中谋取一定的好处,这自然会激化土地拥有者和佃户之间的矛盾。

    2011-07-1621:18:04

    【续上】

    二是乡村生活的日益贫困化导致农民的负债增加,往往在青黄不接时,穷户只有向富户借粮或借钱才能度过难关;

    研究表明,借贷率一般在40%或更高,如中央农业实验所估计,有56%的农户借过现金,有48%的农户借过粮食,全国土地委员会1935年的调查统计,43.87%的农户负债;1933年的一项调查报告估计,至少有39%的农户负债【8】。

    而借贷的年利率较高,约2/3农户的借贷年利率为20-40%,这说明借贷的迫切性和高风险性。

    由于政府的信贷能力和商业贷款的滞后,农户借贷的大多数(约2/3)债主是地主、富农和粮食商人。

    【注8】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88页。

    2011-07-1621:23:39

    【续上】

    三是地租呈现增加的趋势,尽管没有明确的数据表明,1912年革命前的地租率(负担)是多少,但到20世纪30年代时,地租之谷租率不会低于37.5%则争议不大,因为1930年国民政府制定的《土地法》,将谷租率限制在农作物总值的37.5%。

    通常,佃户向地主交纳地租有三种基本形式,即钱租、物租和分组。

    分租是指地主供给种子、农具和牲畜,佃户耕种后交租,一般年均租率为土地价格的14.1%,约28.1%的佃户采分租制;

    物租指交纳一个固定额的谷物,佃户自备种子、肥料和牲畜,一般年租率为土地价格的12.9%,约50.7%的佃户采物租制;

    钱租指以一个固定额的钱两作为付租方式,实际上是谷租的钱币化,租率为土地价格的11.0%,约21.2%佃户采钱租制。

    由于土地价格基本稳定,故实际地租率通常以作物产量(值)作为核算对象,一般地租负担率可达到农作物总值的43.3%。【9】

    孙文在《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典礼的演说》中,将地租率解释为60%的说法并不准确,而**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将农村人口的70%定义为贫农,20%为中农(有剩余者),其余为地主的说法也不完全准确。

    【注9】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85-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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